第1374章 受害者(1 / 2)

李恨水也覺得這對徐燕不太公平。

但是,他能在徐燕父親麵前說嗎?當然不能。

他代表的是官方。

這個身份決定了他很多話想說但不能說。

這就是作為官員的無奈。

因為他不僅僅代表個人,而是代表了組織。

李恨水能做的就是熱情接待。

他親自為徐師傅倒了一杯熱水,並招呼他坐下。

徐師傅有些受寵若驚:“李市長,都說你是好人,也是好官,所以我才找到你,希望你能為我女兒做主。”

李恨水說:“徐師傅,現在徐燕還在市紀委那邊留置,我準備去趟市紀委,了解情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我們會保證徐燕的各項權力。

但說實話,我們不能乾預司法。法院怎麼判,我們無法乾預,也不能乾預。”

徐師傅說了一大堆好話。

說著說著,不禁老淚縱橫:“李市長,女兒就算有錯,也是有原因的。

我老伴死得早,隻有徐燕一個孩子。

我是下崗工人,退休金一個月隻有千把塊,女兒是輔警,收入也不高。

前幾年我查出胃癌。是女兒掙錢做的手術。當時我問她,從哪裡賺的錢?

她說是炒股賺的,說炒股很賺錢。我不懂股票,以為是真的。

李市長,那些當官的男人玩了我女兒,有的男人年齡甚至和我差不多大。

他們給點青春損失費,就算女兒不能收這筆錢,但也不至於坐牢吧?”

徐師傅顯然不懂法律。

法律是剛性的,但法律又是機械的、冰冷的,甚至違背大多數的認知。

這方麵的例子太多。就像掏鳥窩判十多年,銀行自動取款機出故障吐錢判無期徒刑一樣。

李恨水說:“警方這邊,我們會嚴格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不枉不縱,合理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

徐師傅千恩萬謝,走了。

李恨水對關長順說:“關局,徐燕這案子,你要重點關注一下。

如果徐燕敲詐勒索,那按照法律規定,是犯罪。但如果隻是讓對方索要青春損失費,金額不高,雖然不合法、不合理,但也算不上是犯罪吧?”

關長順說:“等市紀委將徐燕案子移交給我們時,我會讓宣霄重點關注此事。

徐燕案發,是因為有個醫院院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市紀委留置。

院長留置期間精神崩潰,交代了所有的事項,包括他和徐燕發生關係,徐燕向他索要五十萬元青春損失費的事,隨後徐燕被留置配合調查。

徐燕很快就交代與十多個男人的事。”

李恨水說:“剛才聽了徐師傅的介紹,徐燕其實也是個苦命人。家庭貧困,媽媽去世得早。爸爸又患癌症。

徐燕與其他女孩不一樣。她就算敲詐勒索,也是事出有因。”

關長順說:“是啊,徐燕其實很聰明,可惜,聰明用錯了地方。也許,她太缺錢了。”

李恨水和關長順去了市紀委,拜見龍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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