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我父親出事了,我辭職不乾了,你儘快來店裡吧,就這樣!”青年隨便找了個借口糊弄了一句後,果斷的脫下了便利店的製服,轉身離開了店裡。
——
另一邊!
林正義在得到了青年確切的消息後,也確定了自己猜的沒錯,就是紅發這個小混混乾的。
而第一時間,他便開始思索起了該怎麼對付對方?
抓人?
好像不行!
畢竟,這年頭也沒有監控,他也沒有證據,抓回去最後還是要放。
至於說讓剛剛便利店那青年作證
那更不行了。
本來劃車就不是什麼大事,隻是林正義氣不過,才想要報複。
在這前提下,就算便利店青年去作證了,那麼紅發也進去不了一兩個月,回頭等他出來了,便利店青年肯定會被報複。
因此,便利店青年大概率不會答應作證。
那不抓人?
也不行!
林正義氣不過啊!
最後!
林正義思來想去,決定乾脆用最簡單,最粗暴的手段.打!
找到對方,打一頓,就算報複了,也解了心中的氣。
不過!
想到這裡,又出現了兩個問題。
一個,自己直接打的話,要是被人看見了,那事情就麻煩了。
畢竟,自己現在也大大小小是個名人了。
在香江這片範圍,認知度還是可以的。
一旦打人,被人看見,很容易被認出來,而認出來之後,要是周圍有人找個記者報個料什麼的,他就上新聞了。
到時候就會影響差佬的形象,回頭內部至少給他個警告什麼的,甚至萬一輿論鬨大了,說不定他就被開除了,這是他萬萬接受不了的。
另一個!
紅發在哪裡,現在是個問題。
紅發是認識他的,在這前提下,對方應該知道得罪他的後果碎蛋。
而如果不想有這後果的話,對方大概率是找個地方藏起來了。
也因此,林正義要找到對方,絕對是個問題。
想了想!
林正義很快心底便有了主意了。
“之前不是製作了一個山雞的人臉麵具嘛.我肯定是不能直接去報複,那樣容易被人認出來,但帶上山雞的麵具,裝成山雞的樣子去打人,就不會被人認出來了!”
“至於紅發在哪裡我雖然不知道他在哪裡,可剛剛吃飯的時候,他進來,想讓我讓座位之時,老板為了避免衝突,不是說過,他跟東星笑麵虎的嗎?”
“而且,後麵的便利店員,也說過這件事情!”
“而我雖然不知道他在哪裡,但我知道笑麵虎的地盤在哪裡,隻要我去一個個砸了,砸多了,之後笑麵虎肯定會叫人來找我麻煩!”
“在這前提下,他作為笑麵虎的手下,肯定要出現吧?不出現,笑麵虎回頭怕是會打死他。”
小混混一般來說,跟著哪個老大了之後,老大有命令,那絕對不能隨便拒絕的。
在這前提下,隻要林正義砸的笑麵虎的地盤越多,那麼之後笑麵虎叫人來的時候,肯定會把紅發叫過來,而紅發也不能隨便拒絕。
到時候,對方出現,林正義也算找到他了。
至於說這樣直接打砸了笑麵虎的地盤,笑麵虎會不會太冤枉嗬嗬!
在江湖上,有句話叫打仔洪興,四仔東星。
四仔是什麼?
毒!
這話的意思說白了就是,東星是搞毒的。
而搞這種東西,都是死有餘辜。
所以,東星上下,沒有一個是冤枉的。
打定了主意後,林正義立馬將自己的車,送回到了涼子哥哥,也就是趴地熊的車廠。
此時,已經是深夜了,趴地熊的車廠並沒有開。
不用想都知道,他現在肯定在休息。
但對林正義來說,無所謂,直接丟下車子,並留下補個漆的字條後,就離開了。
趴地熊知道這車是他的車子,留個字條,回頭他醒了之後,也就知道該怎麼辦了。
之後!
林正義在路邊攔了一輛的士,立馬回到了彆墅,去取之前製作的山雞的麵具。,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