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 小小生物卵的魅力(1 / 2)

活在民國 我若為書 3884 字 8個月前

讓店家把東西送到偏僻的小巷中,觀四下無人後,李世傑讓女兒把這些都收了起來,這才帶著女兒喊了輛黃包車出城去了。

到了錦州城郊外,前頭因為李世傑跟著他爹,到這邊的村子出過診的緣故,對這邊還是有些熟悉的,找了當初出診的村子,尋到了當初的病人幫忙。

李世傑花了十塊大洋,不僅給全叔買來了棺材,還在這村子的邊上,給全叔買了快福地,請了幾個好手,把末末秘密放出來的全叔屍體,打理裝扮了一番,穿上壽衣便入殮蓋棺了。

等把全叔抬上山,下葬填土後,看著新起的土丘,李世傑發走了幫忙的人,確定四下無人後,這才讓女兒放出了前頭買來的東西。

李世傑點燃了香燭,拿起一邊的紙錢跟元寶,一邊燒一邊對著土丘念叨。

“全叔,是世傑對不起您老,請原諒世傑眼下還不能拚了性命給您去報仇,全叔,世傑給您多燒些紙錢,您老到了底下彆舍不得花,您老放心,我會好好珍惜這條重得的性命,好好的把末末養大成人。如果將來有一日那衛狗賊落入我手中,我定給全叔您討回公道。”

李世傑低聲的念叨,那燃燒的紙錢灰打著轉,青煙徐徐上升,仿佛是在回應著李世傑所說的話一般。

全叔的枉死,照道理李世傑是應該幫他報仇的,可自己是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還有年幼的女兒要撫養,更不能讓女兒去幫自己報仇,他不能被仇恨蒙蔽了雙眼。

他的命是女兒救回來的,隻能屬於女兒,他得留著這條命,好好的活著,陪著女兒長大。

來日方長,總有一日,他李世傑定會手刃仇人的!

安葬好了全叔,李世傑便帶著末末回了錦州城,他並未帶著孩子在離開前去祭奠祖宗,他害怕,害怕衛成那狗東西,會派人守在李氏的祖墳處,他不能自投羅網。

不過值得慶幸的是,末末把家中祠堂裡的牌位都收了,李世傑想著,等將來到了上海,再把牌位取出好好供奉祭拜也是一樣的。

回到錦州城,已經是夜幕降臨了,李世傑帶著女兒找了家僻靜的旅館住了下來。

次日一大早,李世傑就晃醒了女兒,手腳生疏的給女兒紮了兩個毛刺拉差的小辮,動作溫柔的給女兒洗了小臉,穿戴打點妥當後,這才牽著末末退了房間。

今日的事情不少,他得先帶著女兒去采購一番,買足了南下所需的食物用品,然後再去火車站買車票,這錦州城多呆一日,就多一日的危險,還是早走的好。

在旅館的櫃台結了賬,李世傑一把抱起女兒,出了旅店就往街上走。

這會天才亮,李世傑準備帶著女兒先去吃早飯,等填飽了肚子,再去大采購。

眼下雖然有很多有錢有權的人,紛紛撤出錦州城,但大多的老板姓一來故土難離,二來也沒有錢財逃亡,再加上,奉係是和平撤出錦州,所以大多的人還是留守了下來。

但就是這樣,街上的行人也明顯的少了許多,更不要提眼下還開門做生意的店鋪了。

李世傑帶著女兒走過了兩條街,這才在街邊的轉角處,找到了一個老兩口支起的早點攤子。

李世傑要了兩張白菜雞蛋餡的糊餅,並兩碗大渣粥,兩個茶葉蛋,父女二人飽餐了一頓。

末末心滿意足,兩眼笑眯眯的吃光了食物,最後手中那顆茶葉蛋吃完了,還不忘了伸出小舌頭添著小手上的汁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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