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這裡,她抬頭去看他。發現不知什麼時候,顧銘夕已經睡著了,他歪著頭靠坐在沙發上,腦袋抵著靠背,雙腿放鬆地擱在龐倩腿上,閉著眼睛睡得正香。
他右邊的肩膀也抵在靠背上,袖子被壓得折了起來,勾勒出了他剩餘肩膀的形狀。龐倩癡癡地看著他,顧銘夕有著一張英俊的臉龐,有一副健康的體魄,有一顆聰明的
頭腦,但是,他永遠都隻有這樣一具殘缺的身軀。
什麼叫做永遠?
永遠就是生命裡剩下的每一天,每一小時,每一分每一秒,沒有任何的例外。
顧銘夕的永遠,就是如此。
在這一刻,龐倩心裡突然浮起了一個念頭。
那就是,她想要一直陪著顧銘夕。
關於愛,關於責任,關於婚姻,龐倩還完全沒有概念。而關於“永恒”,於她來說更隻是一個浪漫的形容詞。
她甚至搞不懂自己和顧銘夕之間究竟是什麼感情,隱隱約約的,她知道他們對彼此來說,很特彆,甚至,是唯一。但如果說這就是愛,龐倩是不願意承認的。
她想,那應該是淩駕於親情、友情、愛情之上的另一種感情。
總之,她想,不管這是什麼感情,她就是想要一直陪著顧銘夕。
下午,火箭班的學生要連著考數學和英語,1點半開始,每科2小時,中間休息半小時,全部考完,已經是傍晚6點了。
顧銘夕不想讓龐倩等那麼久,龐倩說沒關係,她想陪他一起回家。
顧銘夕去了教室考試,龐倩去了最近的新華書店,她挑了一本書,背靠牆壁坐在地上,悠閒地看了起來。
書店的時鐘指向5點半時,龐倩回了學校,她獨自一人走到空曠的操場,爬上場邊的看台,托著下巴發起了呆。
天氣很熱,她汗流浹背,偶爾吹來的一絲風也帶著夏天的熱氣,龐倩轉頭看不遠處的教學樓,考試結束的鈴聲響了,她一直坐在那裡沒動,直到那個少年背著書包來到她身邊。
他邁著大大的步子跨到看台上,跳躍幅度很大,空袖子在身邊不停地飄蕩。
龐倩抹了把臉上的汗,笑著問他:“考得怎樣?”
“還行。”顧銘夕唇邊也帶著笑,他在她身邊坐下,抖落了肩上的書包,問,“你等了好久,熱不熱?”
龐倩搖搖頭:“我去書店看書了,剛回來。”
顧銘夕說:“等一下回去,我請你吃冰淇淋。”
“顧銘夕,你總是把我當成小孩兒。”龐倩有些不服氣地看他,“我下個月就滿17歲了。”
顧銘夕笑得很開,說:“中午在肯德基吵著要買兒童套餐、要玩玩具的人,不知道是誰。”
“討厭!”她啪啪啪地拍打著他的身子,用著很輕很
輕的力道,完全就是在撒嬌。
夕陽西下,他們並肩坐在操場邊的看台上。
龐倩在家過了一個多星期的暑假,幾乎沒有出門,都快被憋壞了,這時候,她就不想回家。她對顧銘夕說:“你陪我在這兒坐一會兒,好麼。”
他點點頭,沒有任何的異議。
有微風吹過他們的臉頰,吹起了他們耳邊的發。西邊的天空被落日染成絢爛的紅,龐倩一直托著下巴,腦袋裡天馬行空地思緒亂飛。
她突然記起鄭巧巧教她的一個遊戲,湊到顧銘夕的耳邊,快速地眨動起自己的眼睛。顧銘夕被她嚇了一跳,倒也沒躲,她長而翹的睫毛輕柔地掃在他的耳廓上,一邊掃一邊問:“好不好玩?有沒有很癢、很舒服的感覺?”
顧銘夕低著頭,憋了半天才輕輕地“嗯”了一聲。
“咦?真的嗎?那換你來用眼睫毛撓我耳朵!”龐倩興奮地坐直了身體,心裡美美地想著,他那麼密的睫毛,玩起來一定很有趣。
扭頭間卻詫異地發現,身邊沉默的少年已經滿臉通紅。
顧銘夕站了起來,乾巴巴地說:“走啦,太陽都快下山了。”
龐倩撅著嘴巴仰頭看他:“你還沒撓我!”
他脫了腳上的人字拖,用腳趾去撓了下她五分褲下的小腿,他的趾甲在她皮膚上小小地劃了幾下,說:“好了,撓過了。”
還沒等她跳起來,顧銘夕已經三蹦兩蹦地往看台下去了,一邊跑還一邊喊:“龐龐,彆忘了帶上我書包!”
“顧銘夕你彆跑!”龐倩氣得直跳,抓起他的書包就追了下去。
她很快就追上了他,踮著腳尖,雙手拉住了他的兩隻耳朵。顧銘夕嗷嗷地叫,裝著很疼的樣子,龐倩立刻就鬆了手。
她的手臂掛在他的肩上,兩個人嘻嘻哈哈地貼在一起慢慢地往外走,走著走著,龐倩不笑了,她低聲說:“顧銘夕,我失戀了。”
顧銘夕挺拔地站著,仰著下巴看著遠方,天邊的雲朵紅得像火,與落日一起糾纏、翻卷著,變幻莫測。
最終,他什麼都沒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