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王府到了。
從馬車上下來的時候, 李沁有些驚訝。不同於皇宮的富貴和十王宅的精致,晉王府的風格是不一樣的。
唔,怎麼說呢,大概, 就是帶著一種底蘊的味道。看著生長茂盛的梧桐樹, 李沁想著。然後目光轉移間,她看到了一個西域人正走過來。
金色碧眼, 高鼻深目, 怎麼看, 那都是一個血統純正的西域人。而在他看向他們,不, 是看向安澤一的時候,那雙沉沉的藍眼睛才一下子亮了起來。
那種感覺, 就好像是見到了人生唯一的信仰。
“明燦。”安澤一看著對方,揚起嘴角露出一絲微笑。
明燦,一個純純粹粹的西域人, 而他的出身,應該是和波斯襖教與如今江湖上的明教有關係。隻是......
安澤一永遠都記得,十歲那一年,他從皇莊出來去長安城內玩, 結果意外之下,又一次被人盯上的他雖然沒有被人販子拎走,卻也莫名其妙的踏入了一個買賣人口的場所,裡麵販賣的, 都是美貌的男男女女,像物品一樣被人挑選買賣,最後的結局,也就是青樓章台亦或是後院。而這其中,就有明燦。
那個時候明燦還不叫明燦,而是叫拉合曼什麼的,他本是祆教暗星長老伊瑪目部下之子,九歲時父母過世,他被送去明教做間諜,在明教待了八年,被發現間諜身份,在祆教放棄他,明教追殺他的情況下,他被挑了手筋腳筋,丟到這個買賣場所。
十七歲的明燦,金發碧眼高鼻深目,帶著異域的風情,而從小到大練武的身體又結實強壯,身體線條流暢而精壯,氣質冷冽,雖然不是小倌館裡麵的那種纖細柔弱型的,但是也不是沒有人偏愛這種風格的。
唐朝社會風氣開放,喜好男風也不是什麼禁忌,倒是成為了雅談。
安澤一遇到明燦的時候,他在手腳被束縛的情況下依舊憑著嘴裡含著的刀片殺了人,正是這樣的困獸之鬥,引來了一頓毒打,而目睹這一切的安澤一,把他買了下來,帶回了皇莊,請了禦醫,用了很多上好的藥材把他手筋腳筋治好,改名為明燦。
明燦雖然是西域人,但是從小到大都是在中原長大,說話都是一口純正的官話,也能識字算數,再加上一身好功夫,漸漸地,在二年前荀燕成親之後,他便成為安澤一的貼身侍衛。
從長安到山西,從山西到突厥,他一直守在安澤一身邊,不離不棄。
“府上一切安好,公子指名要的太湖石和假山石到了。”明燦低聲道,態度恭敬而有禮:“因為時間匆忙,小姐的衣物是從錦繡閣買的成衣,不過繡娘已經準備好衣料,等小姐回來之後就可以直接量體裁衣。”
“明燦辦事,我自是放心的。”安澤一看向他,微笑一下。
那個微笑很溫柔,落在明燦眼裡,就像是灑落在眼睛裡的光,柔和而明亮。他扭過頭,看向李沁:“沁兒,這位是明燦,我的貼身侍衛。我不在家的時候,你有事可以來找明燦。”
明燦低下頭,以示自己的恭敬。
他始終都記得,在自己奄奄一息的時候,在自己被那些人毒打卻無力反抗的時候,那個割開他手腕上的繩子,握住他的手溫柔的告訴他“不會再有人傷害你了”的人,不是明尊不是襖教的神靈,而是晉王殿下。
如果換做其他人,拉合曼說不定還會懷疑對方是不是對他的臉和身材意圖不軌,但是換做當時才不過十歲的小豆丁晉王......拉合曼覺得,大概是其他人擔心他對晉王圖謀不軌。畢竟,十歲孩子做不了什麼,而晉王殿下的顏值,還是讓人很擔心哪一天被外麵的野男人拐了。沒錯,晉王府上上下下除了安澤一自己,所有人都知道,晉王府第一府規,就是身為晉王府的人,必須要捍衛保護好晉王殿下的安危,不能讓外麵的野男人or女人拐了我們的小殿下。
(唐.野男人.煙:不好意思,我已經在多年前拐了。)
被買下來的那一刻,他問他為什麼。
“為什麼把我買下來?”他對那個還是孩子的晉王猙獰的笑著:“怎麼?你不怕被我殺了嗎?”
因為那個時候的自己,全身傷痕累累,手腳被廢,除了一張臉和身體,什麼都沒有。他想不明白,尊貴如晉王,為什麼願意救他?
而那個時候,小小軟軟一隻的安澤一,隻是蹲下來割開他身上的繩子,摸出一條乾淨的帕子放在他手裡,乾淨澄澈的眼睛靜靜地看著他,沒有憐憫,沒有同情,而是宛如湖光山色一樣的沉靜。
但是,那樣沉靜的眼睛裡,帶著救贖與希望的光。
“為什麼把你買下來,大概是因為,你的眼神,是想要活下去的眼神吧。”
“想要活著,這不是你的錯。”
這不是你的錯。
你想活著,那我就會救你。
後來,在治好之後,他向他表示效忠,希望自己能夠在餘生追隨安澤一,過去的拉合曼已經死亡的時候,安澤一說。
“你的頭發很漂亮,就像陽光一樣。既然你舍棄過去,那麼......”小小的少年仰著頭,看著他:“我便不問你的過去,願你接下來的未來人生,就如同陽光一樣,明亮而又燦爛。”
“明燦,從今往後,你就叫明燦好了。”
自此,拉合曼已經死了,活下來的,就是為了守護晉王殿下而活的明燦。
隻為了晉王而活,將晉王視為人生全部信仰的明燦。
他守了安澤一五年,在荀燕成親之後更是憑著打遍晉王護衛無敵手,在高力士手裡過了幾百招得到承認的晉王貼身侍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