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審案(1 / 2)

嫁高門 深藍1 4768 字 6個月前

裴昭謙看完卷宗,將其擱置在案,朝下首的孟時遷問道,

“人證何在?”

“回都督,已帶到!”

裴昭謙頷首,隨後朝向李建申,

“我看卷宗注明是李縣尉帶人查抄到謝家倉所中有吐蕃私販來的金銀?”

李建申恭手道,“回都督,正是!”

“聽聞李夫人乃謝家女,李縣尉當真是大義滅親啊!”裴昭謙端坐堂前,意有所指的看向李建申。

“建申在朝為官,當秉公執法,按律行事,定然不會因謝文軒乃我嶽丈便心存私心,對其偏袒……”

“來遲了,來遲了!都督見諒,明府和李縣尉見諒!”李建申表露忠心的話未說完,便被張乾的聲音打斷,

“哎呀,昨夜家中遭了賊人,鬨得我是半宿都沒閉眼。臨到清晨才迷瞪了一覺兒,這下子便睡了過去,差點誤了今日審理!”

裴昭謙淡笑著抬抬手,

“不遲不遲,時辰剛剛好,張大人入座吧!”

張乾朝裴昭謙捎去一眼,見他並未怪罪,這才插手落了座。

李建申被忽然打斷,也不好繼續剛才之言,也隻好插手回了自己的座位。

堂中人已到齊,裴昭謙朝墨硯點點頭,邊聽墨硯對外高聲喊道,

“時辰到,帶嫌犯!”

不多時,有府兵押著謝文軒入堂。謝文軒雙手帶枷,卻仍是身姿筆挺,經過孟時遷身旁時停頓了一息,這才緩緩走到堂前。

謝文軒本想就此認罪以免去家中橫禍,卻不料見堂前的主審換了裴昭謙,他心中豁然,頓覺天不亡人。

早年甘州邊境一帶突厥時時來犯,安西四道和各周邊州縣皆受安西軍庇護,他在甘州時曾往安西軍中捐過糧草,與當時任安西大都護的裴昭謙有過一麵之緣。

一彆經年,此間再見,謝文軒心中百感交集。

裴昭謙看向下首的謝文軒,一疊聲發問,

“堂下可是謝文軒?有人密告你私販金銀到中土,可有此事?”

謝文軒一一作答,對被人密告之事卻並未認罪。

孟時遷聽到此麵色一沉,揚聲高喝,“謝文軒,人證物證俱全,你莫要狡辯!”說罷便喚人將人證的供詞和物證都呈了上來。

裴昭謙看過,朝孟時遷道,“將人證帶上來,裴某要親自審問!”

未待孟時遷吩咐,李建申便起身恭手上前道,“都督,人證乃下官所審,為防萬一,便由下官親自去帶。”

裴昭謙抬抬手,李建申得令而去。

過了兩炷香的時辰也不見堂外來人,孟時遷心中焦急,卻又不好表露,悄悄抬眼看上首的裴昭謙,卻與對方的視線撞上,隨即訕笑了一聲,

“怎地還不回來?”

裴昭謙抬抬手,喚過墨硯,“你去瞧瞧,為何人證現在還未帶到!”

墨硯得了令剛一出門,便與回來的李建申迎頭遇上,卻見對方急匆匆而回,忙攔住他,

“李縣尉不是帶人證去了嗎?為何一人歸來?”

“帶不來了,先回堂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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