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血很快就止住了,但是腿上缺失的那塊肉,還不能讓它長回去。
劇情中,身邊那個血人杜賓,是被情敵追殺,然後跌落山崖,被采藥的村姑,就是原主,邱春雪,給救了,原主在劇情中,在這個時候,確實是掛了,但她被一個從現代穿越來的特工黑薔薇給接替了身體。
哦,大約就是這個時候。
鳳歌抬起頭,便看見天邊一抹常人無法看到的亮光,從界外飛快降落,目的就是她這個方向。
那亮光在她身邊轉了幾圈,眼看沒有機會可承,便不情不願的鑽進了地上的一具黑衣人的身體內。
這兩個屍體都是杜賓的暗衛,一男一女,亮光鑽進了那個女暗衛的身體內。
剛才,原主的腿被狼給咬了的時候,杜賓還清醒著,雖然沒有實際的行動能力,但他看到了,她總不能讓這條腿完好無損吧。
狼群退去,女暗衛名叫夜鶯,亮光鑽進去後,夜鶯原本已經涼涼的身體突然有了起伏,身上的傷勢也有所好轉,就是看著重傷,但其實都是皮外傷的情況。
鳳歌裝作體力不支,找了個好位置,歪倒在那裡躺屍,腿上按上了一大把抓碎的葉子,綠色的汁液流的滿腿都是,但血止住了。
夜鶯順利的占用了身體,不知為什麼卻沒醒,杜賓倒是不久後,就幽幽轉醒,“嚶嚀...”好**的呻吟,鳳歌覺得自己起雞皮疙瘩,杜賓很漂亮,其實用漂亮這個詞語來形容一個小男孩還可以,但來形容一個已經十八歲成年,在這個時代可以娶妻生子的年代,是對一個“男人”的侮辱。
但他真的是漂亮,生了一身比女人還要細嫩白皙的皮膚,修長的身材可以說是凹凸有致,該平的平,該翹的翹,此時他逃亡之時早已丟失了一隻鞋子,光著的那一隻腳看起來晶瑩玉透,泛著誘人的光澤。
他臉色有些蒼白,鼻頭上有一抹血紅,看起來柔弱惹人憐惜。
當然鳳歌是沒法憐惜的,她曾將憐惜給了女兒,給了妹妹,給了寄宿身體的父母,給了更多的人,但就是沒給過惹人憐惜的男人。
她受過情傷,受過欺騙,她仍然相信愛情,但她不想要了,她覺得自己很逍遙,雖然不知道這一次次的穿越什麼時候是個頭,但體驗這麼多人生,她覺得有趣,覺得精彩,雖然有過很多危險,雖然她也曾被追殺,體驗恐懼,被下黑手,體驗複雜的人性,但這是無數人想要都無法得到的際遇。
就比如現在,這像是精彩的電視連續劇中的狗血劇情,她親自參與進來了。
杜賓看到滿地的鮮血,眼中流露出驚恐,流露出軟弱,“夜鶯,百裡。”
杜賓其實並沒有受到太嚴重的傷害,他不過是跳下來,摔斷了腿,這麼高的懸崖,也不過是摔斷了腿,真是男主的命。
他身上除了斷腿,便隻有膝蓋和手肘位置的擦傷。
他暈過去不過是看到邱春雪被狼一口咬掉一大塊血肉,嚇的暈了過去。
好吧這個男人像是個嬌小姐,沒辦法,這是作者設定好的人設,這位書中的嬌弱受,是男主之一。
這個世界是一本書,整個世界全靠劇情支撐,沒有女主角,隻有兩個男主角。
夜鶯也嚶嚀一聲醒過來,拖著有些虛弱的身體,很不情願的弄了幾根樹枝,將杜賓的斷腿支撐住,還包紮了擦傷。
對於幫了忙,卻重傷在地的村姑卻視而不見。“夜鶯,你沒事,真的太好了。咱們什麼時候回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