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主出生了,取名方欣雅,鳳歌完全不在意,不過是個女孩子,就算以後本事不俗,方明安也完全可以更不俗。
更何況在這個世道上,男孩子總歸是比女孩占便宜的。
十年過去,鑒於方曉馥實在是沒有什麼腦子做出什麼成績,鳳歌考察了一個各方麵都很合適的軍官,就將女兒嫁了出去。
她的眼光毒辣,這個軍官年紀輕輕的很有頭腦,但做事有原則,對曉馥很好。
一眨眼,兒子都二十了,這天正是鳳歌這個身體的壽辰。
方府裡很熱鬨,曉馥抱著兒子一大早就來了,一臉幸福的依偎在母親身邊。
“娘,外麵的事,您聽說了嗎?”
鳳歌淡淡的:“什麼事?是那個老東西又包了哪個戲子?還是又搶了哪個民女?”
“都不是,聽說城裡廣發銀行的東家陳老爺,他的獨生女留學回來了。”
“嗯???”
“女兒要說的是陳小姐在街上遇到了小偷,正好小弟英雄救美,又得了一個知己!”
方曉馥一旦閒了,就非常八卦,她頭上戴著新首飾,身上穿這女婿買的新衣,懷裡抱著大胖兒子,人生得意。
“唉,你說小弟他到底喜歡哪家的淑女?都這麼大了,也該娶個媳婦了。娘您難道就不想抱孫子?”
鳳歌撇了她一眼,“他還小,急什麼,男子漢大丈夫先立功建業,再娶妻生子,很正常,再說年輕人現在都講究自由戀愛,新思想,我這個老婆子還是不管這個閒事了。”
方曉馥一頓,這跟她的設想不一樣啊!當娘的那個不想著抱孫子?不過她還是想努力努力,“那娘您想要個什麼樣的兒媳婦啊?”
鳳歌嗬嗬一笑,“你弟弟喜歡什麼樣的,我就要個什麼樣的!兒媳婦又不是跟我過一家子的,我想要有個什麼用啊!是吧,乖女兒?”
曉馥笑著拍了拍懷裡的孩子,沒有反駁,也沒有後麵的話了,看來他三姨家的打算是不成功了。
“那是誰啊?娘?”
她指的是跟在小娘養的女主方欣雅身邊的男孩子,那個看起來十二三的男孩子,長相英俊,小小年紀就很是沉穩,關鍵是跟方欣雅從小一塊長大,青梅竹馬。
“那是溫莎留學同學的兒子,夫家是咱們南邊的鄭係軍閥。他是鄭大帥的兒子,鄭少帥。怎麼,看著很不一般吧?比著明安怎麼樣?”鳳歌隨口問著,閒的無聊,不就是比丈夫,比兒子,比首飾,比衣服....
說起來,溫莎能留學,家裡也是有家底的,但奈何有個好賭的弟弟,等她留學回來,家底都被敗了個乾淨,不然也不會盯上方大帥這個中年大叔了。
曉馥當然覺得自己的小弟最好,“不過是個半大小子,哪裡能比的上咱家明安。”
她用養的嫩白的手指摸了摸兒子的小臉,“更比不上我的小愷了,是吧娘?”
鳳歌無奈,這個女兒真的養廢了,這個風起雲湧,梟雄疊起的年代,她就隻記得丈夫兒子,關心自己的小家。
“是是是,比不上咱們的小愷!哎呦,小愷愷,我的小外孫,給我抱抱。”鳳歌抱著肉嘟嘟的外孫,完全不搭理正一副仇恨的模樣看著她們母女的方欣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