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著警察和源源他們上樓的功夫,宿管拿出自己的手機,躲到一邊打電話:“喂!警察來了,你拿走的那個女孩的包放哪裡去了。”
“被我賣了,錢我準備晚上給你。”
“賣了?賣了多少錢?”
宿管閆姐聲音壓低問。
“賣了八百,沒想到那包還挺值錢的。”
宿管小聲罵到:“你也不問問就賣了,剛才我聽那女孩男朋友說,那包是兩萬四千買的,你也不挨家問問就賣了?”
“這麼貴?我不知道,還是賣給了原來的那家。”
宿管接著問:“包裡的東西呢?”
“東西都在我這裡,閆姐,就是身份證和銀行卡,還有畢業證。”
宿管聽到這話又問:“不是還有一千二百塊錢嗎?小宋,你學會和我撒謊了,這次的錢我不要了,出事你自己擔著,彆把我咬出來就行。”
原來這宿管和保潔員乾這種事不是一次兩次了,有的女孩錢不多丟了就丟了,也懶得找。
去年有個女孩丟了錢後,報了警,可是警察來到後看看,宿舍裡沒監控,問了問保潔,保潔說自己病了那天根本就沒上班,該問的問了一遍。
後來警察也調取了樓道裡的監控,沒發現可疑的人進去,案件最後被女生撤了。
其實,每次保潔進宿舍拿東西的時候,都是宿管提供了大學生曬在陽台上的衣服,所以樓道裡的監控,拍到的都是宿舍裡的人進入。
宿管總感覺到今天來的警察,和上幾次不一樣,她害怕這個兩萬塊錢包的失主不會放棄。
要是查到保潔頭上再把以前的事供出來,到時候她這份工作也丟了。
警察進了邱珍珍她們的女生宿舍後,先看了眼房間裡的情況,一共住著四位女生,邱真真,高虹,趙岩和周海萍。
每個人都是上下兩層的那種房間,上麵一層是睡覺的床,下麵是電腦桌。
真真的三個舍友都很配合警察,每個人說出了離開宿舍的時間。
警察了解到,最後一個離開宿舍的女生叫高虹。
“你最後離開宿舍的時候,有沒有忘記鎖門?”
高虹很肯定的說:“我鎖了!臨走的時候我還看到邱珍珍的包放在桌子上,因為她那個包很好看,我們沒事的時候,都試背。”
高虹把離開的情景告訴了警察。
聽完後警察還是提醒三位女生:“如果你們拿了自己主動交出來,取得失主的原諒,可以考慮不追究刑事責任。”
男警察說完,女警察接著說:“雖然宿舍裡沒監控,可是外麵走廊裡有,你們的行動都在監控之內。”
“警察同誌,我們三個人可以用人格保證,我們四個人平時關係很好,都不是那種見錢眼開的人,邱真真的東西丟了,整個宿舍裡都很著急,都在幫她找,我們也不想看著她那些證件丟了心裡著急。”
高虹的話得到了邱真真的讚成。
“警察同誌,我同學說的都是真的,他們三個一直在幫我找,垃圾桶裡都翻了,我認為包不是他們拿的。”
四個人的話警察也做了筆錄,但還是例行公事的把每個人的床上,行李箱裡都全翻了一遍,結果什麼也沒找到。
一輪下來,三個女生都排除了偷東西的嫌疑,這時候警察問起來公寓裡打掃衛生的保潔員。
“保潔員有你們房間的鑰匙嗎?她一般是幾點來打掃衛生?”
邱真真忙說:“保潔員一般是早上七點半和下午七點來打掃衛生,她沒有我們宿舍的鑰匙。”
兩名警察相互看了眼問宿舍裡的四個人:“比如說你們四個因為怕麻煩,有沒有其中的一個把鑰匙留在宿舍裡不帶的?”
四個女生相互看了看,先後搖頭。
警察目光掃了四個女生一眼,最後落在高虹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