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很快完成。
羅德·斯塔特願意繼續留任唱片公司經理之位,畢竟項南給他的太多了。
年薪十五萬英鎊,外加百分之二的收益分成。
而同時期,倫敦人均年收入才三萬英鎊。
羅德·斯塔特自是知道好歹,因此欣然答應下來。
其實,他之所以要賣掉Delos唱片,主要就是因為這家公司不賺錢。
他怕再不賣掉,最後連老本都蝕掉了。
而現在既然有錢賺,他乾嘛不留下來呢。
……
完成交易的當天,律師安東尼·雷納便將項南引薦給了羅德·斯塔特。
項南也是第一次見到羅德·斯塔特本人。
不得不說,長相很符合一般中產白人男子的樣貌。
尤其是一雙眼睛,明亮而銳利,很有味道。
“這位是我的朋友,他對音樂很感興趣,我希望你能幫幫他。”安東尼向羅德說道。
“老板,我要提醒你,做生意還是要考慮利益至上,我不建議你感情用事。”羅德一聽,卻向安東尼道。
他不希望公司業務牽扯太多個人感情,因為這很容易導致意氣用事,最終賠得傾家蕩產。
他自己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當年看在朋友的份兒上,費勁巴列的捧紅他的孩子。結果他剛紅就想跳槽,害他損失了一大筆錢。
有這樣的前車之鑒,他自然不希望安東尼感情用事,重蹈他的覆轍。
“沒關係,試試嘛。”安東尼堅持道。
畢竟他不是老板,他隻是代持的律師而已。而他的老板項南堅持要做歌手,他又有什麼辦法。
羅德·斯塔特也隻好點頭同意,隨後看向項南道,“既然你說對音樂感興趣,那我問你,你會彈奏樂器麼,你會填詞作曲麼,你上過音樂學校麼,你有相關表演經驗麼……”
做歌手其實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為這一行的競爭實在是太激烈了。
在歐美國家,聲樂是學校的必修課。在美國,孩子要想中學畢業,必須掌握兩門樂器。因此會彈吉他,會拉小提琴,算不上什麼稀罕。
而且,在歐美國家,孩子如果喜歡搞文藝的話,那麼從小就會有很多的機會。
比如參加教堂的唱詩班,參加學校的合唱隊,在社區的各種活動上表演……隻要肯表現,多得是學習和表現的機會。
不像內地,孩子還以學習成績為主,越長大,就越缺少課外活動。哪怕小時候再喜愛文藝,最後還是得為成績讓步。
因此在歐美國家,多得是多才多藝,又有豐富演出經驗的人。如此一來,想要脫穎而出,自然就更難了。
所以羅德·斯塔特對項南並不太看好。
……
項南見他瞧不上自己,卻並沒有生氣。
換做是自己的話,也討厭被人塞關係戶。
因此為了贏得羅德的青睞,他連忙拿出了自己寫得幾首歌,分彆有《;young》、《sugar》、《you are&iful》等。
“斯塔特先生,這是我自己創作的幾首歌,請你過目。”項南說道。
羅德·斯塔特見項南真的拿出了作品,卻並沒有感到多吃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