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剛接受完拉斯維加斯當地電視台的采訪,項南正準備乘車回去的時候,卻見經紀人羅伊驚訝的看著他。
“怎麼了,剛才我表演失誤了?”項南見狀,疑惑地問道。
“當然沒有,表演的非常好,隻是我有一個驚人的好消息要告訴你。”羅伊連忙道。
“什麼?”項南疑惑的問道。
“瑪麗亞·凱莉向你邀歌,這是好事啊,你敢想象麼……”羅伊忍不住開心的笑道。
瑪利亞·凱莉是美國三大歌後之一,真正的歌壇巨星。而項南雖然有幾首爆火單曲,但跟瑪利亞相比還是差了一籌。
人家是歌後,他最多算是小天王,還是候補級彆的,在他之前的紅歌星數不勝數。
因此如果項南能為瑪利亞·凱莉寫歌,傳揚出去,對他的人氣提升可是相當有幫助的。
“邀歌不給,最低限額,也是一起合作,否則不予考慮。”項南隨即說道。
他手上一遝子好歌呢,可是他一首都不想賣。原因很簡單,因為賣歌並不賺錢。
在中國,很多詞曲作家收入都很微薄。
電視劇《西遊記》的主題曲、片頭曲、插曲等街知巷聞,唱它成名的歌手賺得盆滿缽滿。但詞曲作家許鏡清,卻是一分錢都分不到。
而美國對版權的保護已經夠好了,但詞曲作家仍然是被壓榨,被欺淩的對象。一首時長五分鐘以下的歌曲,每生產一張,隻需分給詞曲作家零點九美分。
也即是說,賣出十萬張單曲,詞曲作家才能分到九百美元。相比起來,單曲賣出十萬張,歌手卻可以賺到四十萬美元左右,相差五百倍之巨。
某歌手世界巡演,賺了六千九百萬美元,每場收入都高達一百餘萬美元。相比起來,她唱得哪些歌的作者,平均一場才分到一百多美元,差了一萬倍。
可見,歌手和詞曲作家的利益分配,實在是天差地彆。
因此項南才不會把歌賣出去。
他寧願自己拿去捧歌星,到時候,起碼自己還能賺更多的錢。
……
“你真的想好了,那可是瑪利亞·凱莉啊。”羅伊驚訝的道,沒想到項南會放棄這麼好的機會。
“我還是丹·克勞福呢。”項南撇撇嘴道,“說了這樣就是這樣。”
“丹,你再好好想想,機會真的很難得。”羅伊見項南這麼說,連忙又勸道。
跟瑪利亞·凱莉合作,能夠更快打開美國市場。到時候,成為響當當的巨星,多少錢賺不回來啊。
“就是這樣,不要再說了。”項南擺擺手道。
瑪利亞·凱莉要麼就跟他合作,要麼就彆打他的主意,因為他並不缺成名的機會。
他從年初出道,到現在也才半年多時間,已經是當紅的歌星了。再有一年半載的時間,他相信自己就能成功登頂。
因此他對跟瑪利亞·凱莉合作,並沒有太強烈的動機。恰應了那句話,年三十晚上的兔子,有它沒它一樣過年。
也正因此,無欲則剛,項南才不慣著她。
羅伊見項南就是不同意,也隻好不再多說什麼。
畢竟他隻是經紀人,不是項南的老板,他也沒有權力乾涉項南的決定。
在歐美國家,經紀人和藝人是合作的關係。如果藝人對經紀人不滿意的話,是可以隨時炒掉他,甚至可以隨時更換經紀公司的。
所以在國外,經紀人往往要哄著藝人才行。不像內地、日韓的經紀公司,簡直把藝人當奴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