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品官員每年退休金五十兩,一品大員每年退休金二百兩。葬埋銀七品官員一百兩,一品大員兩千兩。
其實中國古代官員很早時候就有退休金,不過不是每個官員都能享有的。
漢朝製度規定,薪俸在兩千石以上的官員,退休後能領到相當於三分之一薪俸的退休金。兩千石以下的官員,就沒有這個待遇。
到了魏晉時期,因為曆朝經濟都不好,所以這項待遇直接取消。
到了唐朝,商業繁榮,國力強盛,因此官員的退休金得到了保證。五品官以上官員,致士之後能領到一半薪俸。如果做出過卓越貢獻,甚至還能領到全部薪俸。
宋朝、元朝基本延續了唐製,不過待遇要更好一些。官員退休的時候,甚至官階還可以再提一提,以便獲得更好的退休待遇。
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最恨貪官,因此對百官非常苛刻,當官時薪水都不高,退休之後待遇就更差了,沒有退休金。到了明憲宗朱見深時,才開始給致士的官員發放祿米。
到了清朝,吸取了明朝教訓之後,對於百官就要雍容多了。致士之後,都能獲得一半薪俸的退休金,保證生活。
……
而項南如今不僅加了一倍養廉銀,而且連退休工資都翻了一番,自然令百官都非常的高興,紛紛上折子謝皇上隆恩。
不過項南緊跟著翻臉無情,利用刑部的一件小案子為起點,把整個江南官場攪得一塌糊塗。
這個案子其實並不大,就是一個舉人被人告發,與有夫之婦通奸,而後那位婦人的丈夫去世,於是舉人被指是為情殺人,因此鋃鐺入獄,被判秋後問斬。
舉人家人卻不肯認罪,認為是同縣的某富商,為搶奪舉人家產誣告,因此一路喊冤,狀子甚至遞到了刑部大堂。
但是經過審訊,刑部官員還是認為舉人有罪,駁回訴訟,宣判今天秋天就要砍了他。
因為人命關天,所以古代帝王都非常重視死刑犯,每個死刑犯都要親自勾決才行。
這一製度,從西漢時期就已經立下了,不過那時候隻有重要刑犯才有這樣的待遇。
到了北魏時期,為了司法嚴明,避免誤殺好人,又確立了“三複奏”製度。
所謂三複奏,即秋審、朝審定擬情實者,冬至前在刑部尚書、大理寺卿、禦史中丞參與下,皇帝根據招冊,反複斟酌,勾決下達執行死刑命令之日,由刑科給事中三次複奏,請皇帝再予考慮。
當然製度是好的,但執行起來,很多時候就未必是那麼回事了。
比如很多犯人被關期間,就已經被折磨死了。或者牢獄之中,環境惡劣,蟲吃鼠咬,吃穿住都不如人意,也很容易造成死亡。
再加上牢頭、獄霸等勒索錢財、欺壓良善,因此很多人不等秋決,就已經不明不白死了。每年能由皇上勾決的,最多不過百十來人。
而這個舉人是因為家裡有錢,不斷在牢中打點,所以才能苟全一條性命。若不然,也早輪不到項南勾決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