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價一開始,項南直接開口道,“劉先生,您是蘇萌的大舅,也算是我的長輩。我不想跟您爭來爭去,傷了和氣。這樣吧,我出一口價,三百萬人民幣。您要是出價比這高,春明的股份就歸您。”
三百萬人民幣,買下春明的股份,現階段看,是有點吃虧的。因為現階段,春明的股份,就值兩百四十萬左右。
金滿盈雖然生意紅火,客源不斷,但因為做得是低端餐飲。來吃飯的,都是市民階層。人均一餐的消費,也就幾塊錢而已,所以盈利是有限的。
但從長遠來看,顯然三百萬買下金滿盈三成三股份,是很值得的事情。再過十年,項南相信,就算劉搏濤花三千萬,想買下這些股份都難。
劉搏濤一聽,不禁一愣,開始盤算,這個價格究竟值不值。
韓家人則是有些震驚,沒想到小五子的股份居然這麼值錢。三百萬人民幣,這可真是太多了,他們一輩子都未必賺得到呢。
劉搏濤琢磨許久之後,最終還是決定搏一把,“行,建軍,你乾脆我也乾脆。三百萬人民幣是麼,我接了,我出三百零一萬!”
“好,既然如此,劉先生,春明的股份就給您了。”項南點點頭,“希望咱們今後竭誠合作,互利共贏。”
雖然他不想跟劉搏濤合作,但事已至此,也隻能是勉為其難了。
“好說,好說。”劉搏濤點了點頭笑道。
……
隨後,春明用拍賣股份的錢,交上了罰款,因此獲得輕判,以投機倒把罪被判入獄七年。
這個判決結果,在項南看來,還是很重的,勸他再上訴。
不過春明拒絕了,“我該進去好好冷靜冷靜。”
但這個事並未隨著春明、楊華健入獄而結束。因為春明繳納了罰款後,還剩下約八十萬人民幣。
這麼大一筆錢,在當時,算得上是筆巨款了。
韓春明的哥哥、姐姐們自然都盯上了。
尤其是大嫂、二嫂天天攛掇丈夫來要錢,動不動就哭天抹淚,說這裡要錢,那裡也要錢,希望能借錢來周轉。
最後甚至把孫子、孫子都派來了,抓著奶奶的衣裳,哭著要錢,把阮素芬煩得不得了。
不給吧,都是親生骨肉,誰能忍心看著他們兩口子天天為了錢雞吵鵝鬥;
給吧,這錢不是她的,是她代春明保管的,也是春明出獄後的依仗。要是全給了哥哥、姐姐們,春明出獄後毫無依仗,又該怎麼辦呢?
因此最後阮素芬把這些錢都給了蘇萌,讓蘇萌來保管。不管怎麼說,她是春明的老婆,是正式登記過的,春明的錢理該由她管。
但錢交給蘇萌之後,卻還沒完。
春明的大嫂、二嫂並未放棄,直接找蘇萌借錢,都是妯娌,蘇萌給也不是,不給也不是,同樣也是兩難。
而且,春明的大嫂、二嫂還宣稱,雖然蘇萌和春明登了記,但到底沒有辦完婚禮,所以還不算是韓家人,自然也不好管春明的錢,逼她把錢全都交出來。
雖然這種說法本沒有什麼道理,但是三人成虎,傳得多了,不免有些愚民跟風吐槽。
“沒辦完婚禮,算什麼夫妻,真是太不要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