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南大致看了一遍,主要關注以下幾點。
一是合約範圍,二是合約期限,三是雙方的權利與責任,四是利益劃分,五是解約條件。
他注意到,合約涵蓋的範圍非常廣泛,要求是所有的演藝活動,不隻是舞台演出,連廣告、影視劇拍攝、網絡直播都涵蓋在裡麵了。
合約的期限也很長,一簽就是九年。而且,雙方的權利責任也不對等,歌手明顯是處於下風。比如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不得拒絕公司作出的演藝安排。
而且解約方麵,也是唱片公司占優勢。人家擁有解約的主動權,如果發現歌手不適宜繼續演出,就可以直接宣布解約,不算違約。
相比之下,藝人要求解約的話,則要支付大筆違約費用。
……
“偉業,這合約……”項南有些遲疑。
“沒事兒,這行的合約都是這樣。”黃偉業解釋道,“唱片公司捧歌手,都得花真金白銀。不把合約定偏點,他們憑什麼賺錢。”
“那這家唱片公司怎麼樣呀,實力夠不夠,厚道不厚道,千萬彆坑我。”項南又擔心的道。
據他所知,很多歌手簽完唱片公司後就被雪藏起來,沒有力捧,也沒有資源。逼著歌手自己出錢做唱片。
如果僥幸紅了的話,就順勢安排歌手參加商演賺錢,榨乾TA的價值。等歌手實在熬不住時想解約的時候,再敲一大筆違約金。
項南雖然不指著當明星賺大錢,但是也不希望自己被坑。
“據我所知,還是比較靠譜兒的。”黃偉業悄聲道,“他們公司旗下有四五個歌手,最紅的就是那個唱《彆說我的眼淚你無所謂》的誰來著……”
項南仔細的想了想,隨後還是搖了搖頭。
這歌名他聽著耳熟,記得上學的時候聽過,可是具體歌手叫什麼名字還真忘了。
“是誰不重要了,反正我見過幾個,他們對這家公司還是比較滿意的。”黃偉業道,“你要覺得不妥當,咱們就再去其他幾家看看。其實,情況都差不多。畢竟太高端的唱片公司,我也不認識。”
項南點了點頭,考慮了一下後,最終決定還是跟草果唱片簽約。
一來,天下烏鴉一色黑,草果唱片霸道,其他唱片公司也未必厚道。就連滾石這樣的巨頭,都乾過把藝人雪藏之類的事,所以換一家也未必有改善。
二來,店大了欺客,客大了也欺店。如果草果唱片不厚道,等他將來發了財後,反手把它滅了就行了,不怕它耍花招。如果換家大公司,到時候反倒麻煩。
“曹先生,歡迎你加盟我們公司。”馮傑笑著說道。
“謝謝,希望咱們以後合作愉快,互利共贏。”項南點了點頭道。
“一定。”馮傑笑著點點頭,“曹先生,我們接下來會主推你這首歌曲,我也希望你能配合我們的工作。”
“當然,全力配合。”項南應承道。
“好,我們會儘快擬定推廣方案,你回去等我們的消息吧。”馮傑又道,“記住要潔身自好,還要保護好嗓子。
你現在不是普通人,而是藝人了,生活方麵一定要自律。”
“請放心,我向來都很自律的。”項南點點頭道。
“那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