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22(2 / 2)

她在每一份快遞裡還放了事先準備好的明信片,寫到落款的時候,秦聿也拿起了筆,在樓蘭的名字後麵寫了一個秦。

樓蘭看向秦聿,調侃道:“這是不是崩人設啊?”

哢噠一聲,秦聿收好筆帽,低沉磁性的嗓音透著無儘溫柔:“你喜歡的事情,我全都配合。”

秦聿筆鋒瀟灑遒勁有力,如他的霸總高冷氣質一樣鋒芒四起,但麵對樓蘭的秦聿卻隻剩下溫柔與體貼。

如猛獸大貓收起了利爪,還主動伸出毛茸茸的腦袋任人撫摸。

她是他的規則之外。

也是他的專屬唯一。

-

兩人回到酒店小憩,他們晚上的火車,吃過晚飯再出發就來得及。

樓蘭忽地問起:“為什麼選了那支鋼筆?”

那是秦聿送給樓蘭的第一份匿名禮物,老牌派克鋼筆,價值一萬一千四百九十元的勃艮第之戀。

一萬多元的單價,是樓蘭不至於拒絕但也絕對不會主動消費的價格。

秦聿捏準了樓蘭的脾氣,選起禮物來也得心應手。

可樓蘭更想知道秦聿選那支鋼筆的深層原因。

“五年前初見,我撿到了你掉落的簽字筆。沒有那支筆,我和你恐怕也不會有交集。”秦聿說,“那支筆成了我回憶的影子,哪怕在五年前你跟我斷聯後,也依然沒法忘掉。”

勃艮第玫瑰,象征著熱情與渴望。秦聿就帶著這份無望的渴望,終於等來了與樓蘭重逢的時機。

樓蘭問:“你怎麼知道這次重逢,我不會再拒絕你?”

“我沒有百分之一百的把握,但有一線希望我都要試試。”秦聿搖搖頭,“五年前你因為我們門不當戶不對拒絕我,你說我們的差距太大,要等到你做出一番成績才會考慮我。”

樓蘭說:“那不是我的托辭,隻不過我沒想過你會回來找我。”

“我懂。”秦聿握住樓蘭的手,回想起幾十天前的場麵依然難掩激動,他深呼吸壓下心緒起伏,可聲音依舊帶著哽咽,“我從員工的口中得知了你的消息,在你的專業領域裡,在你不知道的角落你已經得到了許多認可。如果這不算功成名就,那什麼算呢?所以我一定要回來找你。”

樓蘭問:“如果沒有這一段意外,你會回來找我嗎?你預備什麼時候來找我?”

“實話說,我也不清楚。”秦聿沒想過這個問題,他也沒有做過這樣的假設。

他一直潔身自好,就連坊間都傳,秦氏集團的大公子,有個念念不忘的初戀,所以單身至今。

秦氏集團的公關部請示過是否要對此辟謠,畢竟早有不正之人借機牟利。可秦聿隻是要求按規矩辦事,辟謠了子虛烏有的緋聞。

卻始終沒有否認那個無人所知的“初戀”。

他一直都知道樓蘭在抗拒什麼,這是他無法逾越的大山,是他和樓蘭生來而不同的天塹。

喜歡和愛會讓人勇敢,但也會讓人卑微。他不忍心看著樓蘭在這段關係裡日漸衰頹,那不該是她的歸宿和結局。

在他心裡,樓蘭是要一直明媚的,自信的,站在陽光下的。

秦聿不忍心打破做自己的樓蘭,所以痛快地答應斷聯,不再糾纏。

可他也不甘心,所以從來沒有利落放下,哪怕強迫自己對樓蘭的近況不聞不問。

呼風喚雨的秦總也隻得用這種方法滿足自己的私心,在坊間傳聞裡貪戀當日不可得的喜歡。

“我把自己放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