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第 27 章(1 / 2)

《我那雞飛狗跳的重生》全本免費閱讀

儒雅隨和的鄭老師自我介紹:“我是一中的老師,我姓鄭。”

徐二強判斷老師伸手是想要跟他握握手,受寵若驚地伸出左手,發現順了,趕緊換成右手迎接即將到來的接觸。

麵對麵的鄭老師右手越抬越高,五指插梳厚厚的秀發還瀟灑地甩甩頭。

徐二強會錯意,掌改成拳尷尬撤回。

他倆這番不對路數的互相裝B操作,簡直讓憋笑的李美霞她們憋出內傷。

鄭老師認真詢問道:“聽說你有病,是精神上的還是身體上的?”

徐二強以為女兒在造謠汙蔑他,舉拳頭狠狠嚇她們一下,轉頭衝著鄭老師諂媚地說:“彆聽她們瞎講,我什麼病都沒,一頓能吃三大碗飯!雙搶時候一擔60斤稻穗挑上肩,我在田埂上跑得飛快呢!”

為證明自己身體棒棒,他使勁捶捶自己乾瘦的胸脯,確實錘得邦邦響。

“聽說你三個女兒,徐仁妹是老大有十幾了?”

徐二強撇撇嘴回道:“我倒血黴攤到仨賠錢貨,周歲?好像是17?18?”

他自己越說越不肯定,轉頭看他媽媽。

徐奶奶也記不清周歲,農村人都是講虛歲的,“老大今年好像虛歲是19吧?”

鄭老師對著楊警察說:“家長承認自己身體健康有勞動能力,仨女兒都是未成年人,老大老二都是被事實遺棄。按照我們國家未成年人保護法,這個該怎麼定罪?要判刑嗎?”

徐奶驚訝到嘴巴都合不上了,連聲問:“這這怎麼講話啊,我們我們沒犯法啊!”

鄭老師安慰她:“奶奶不要急,徐仁妹姊妹仨的扶養義務是她爸爸的責任,你是奶奶沒有責任不會判你的刑,放心吧。”

這話說的,什麼叫放心?二強更不能被判刑啊!

徐奶奶急了,攥緊警察衣服追問是什麼情況。

楊警察把她的手放回去,腰板筆挺地嚴肅對著徐二強說道:“刑法第260條關於遺棄罪規定:遺棄罪對於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①而你作為家長是具有扶養能力的,這樣吧,你們跟我去派出所走一趟做個筆錄。”

徐奶奶聽不懂更覺得害怕,拽緊兒子的衣服不放手,叫嚷著:“我們不要錢了,我們這就回去總行了吧!”

楊警察拉住驚慌又負隅頑抗的徐二強說,“如果你不同意跟我走,那我就要動用拘禁器械了。”

徐二強看著警察腰後掛著的手銬瑟瑟發抖,他隻是找自己女兒要點零花錢,怎就犯法了?怎就到被手銬的地步了?還有王法嗎?

鄭老師溫和地勸說:“這位家長不要過於緊張,警察同誌也是依法辦事。不光你去,老太太和徐仁妹倆姊妹也要去,放心,有我陪著你們。李美霞去教務處給我和徐同學請個假。”

李美霞聽話地點點頭。

課間,寢室幾人緊張地問起徐仁妹的情況,李美霞說不用擔心。

有鄭老師在怕什麼,人家就是那種漫不經心抽刀獲勝的刀客。

等到放學,李美霞想著先回寢室看看,轉念一想,雙腿拐彎去了涼粉店。

果然,徐仁妹和徐二妹都在店裡忙著。

“完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