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四分之二也就是20%,那情況就嚴重一點。
“一年內會被打幾次十幾次,有時也會受傷,隻是不是日日挨打,打得也不會太嚴重。”
而身下的百分之十也就是10%,情況就是餘姐這樣的了。
挨打已經是家常便飯,隻要老公在家,隻要不順心隨手就能打,隻是看打得重不重而已。
“...被打斷腿或者手腳受傷,並不算稀奇事。”
這一類人就是餘姐配偶這樣的類型。
問卷調查不止針對女性,還針對男性。
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男性,承認打過自己的配偶。
承認的這部分中,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都不認為自己打老婆有什麼錯。
還是那句話,打老婆孩子天經地義嘛。
他們打老婆孩子天經地義,那女性挨打受苦也是天經地義嗎?<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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