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日後,海礁與海棠收到了消息,金二老太太在府衙大牢裡咽氣了。
金大姑哭哭啼啼的,連夜把老娘裝裹好,運出了府衙大牢。她已經提前從女牢頭給她介紹的棺材鋪子裡買好了一具價錢便宜的薄棺。壽衣沒有新做,她從金二老太太隨身帶的行李中挑了一身最體麵的衣裳,給老娘換上,便算是完事。至於剩下的舊衣裳,能典當的都典當掉,錢充作她的生活費與路費,不能典當的就都在棺前燒了,讓它們跟著老娘去。
她沒把棺材拉回租的房子,而是離了大牢,便直接送去了一處庵堂。那裡同樣是女牢頭介紹給她的,離府衙大牢近,收費也便宜。平日裡死在牢中的犯人,若沒有家眷收殮,基本都是拉到這裡處置的。庵堂隔壁有一間和尚廟,兩家共用一個後園,專門堆放寄存的棺木,有僧人尼姑每日負責看守、燒香,若是超過一年沒人認領,就會成批拉到城外亂葬崗去埋了。
以金家的家世,金大姑原本是看不上這種地方的,覺得自家老娘怎麼也該找個好點兒的地方,可女牢頭的話說服了她。
堂侄金嘉樹已經明言不會再多接濟她銀兩了,頂多隻包她回鄉的路費和雇護衛護送的錢,那麼她手頭上如今擁有的銀子,很可能就是她今後的全部積蓄。雖說老家還有妹妹妹夫在,但她如今也不清楚老家情形如何,萬一回去之後,生計艱難呢?她手裡還是要多攢些銀子,才更穩當。老娘在異地他鄉,隻要棺材過得去,其他都在其次,就算排場再大,也沒有兒孫親友撐場,那又有什麼意思?省了錢,回到老家再體麵辦喪禮,豈不是更風光?
金大姑其實已經不打算出喪禮的錢了,想著可以讓妹妹出這份銀子。兩個兄弟都拋下老娘不管了,侄兒侄女也全無孝心,她一個人滯留他鄉照料病重的母親,大半年來不知吃了多少苦,自問已經儘了孝道。妹妹也是金家二房的骨肉,難道就完全袖手旁觀麼?自然也該儘一份心力,才是做人兒女的道理。
若是妹妹連這份孝道都不想儘,那老娘也隻能草草下葬了。誰叫她老人家在世時最偏愛兩個兒子,不把女兒放在心上呢?她兩個兒子都不爭氣,把老娘也害慘了,連她死了都沒來露臉。既如此,女兒們怎麼辦,她都隻能認了,難道還真的指望出了嫁的女兒來替她披麻戴孝不成?!
金大姑一邊哭,一邊碎碎念地說著抱怨的話,匆匆將老娘的棺木送進庵堂,留下幾兩銀子托庵裡的老尼姑們照看,便自己回租房收拾乾淨,換下剛上身的孝衣,摘下頭上的白花,如平日一般穿戴妥當,便提著一個小包袱,上周家十三房乾活去了。
她已經跟周家十三房的小兒媳婦麻氏簽好了契約,會在十三房幫忙照看兩個最調皮搗蛋的男孩子,直到明年開春為止。開春後,這兩個男孩子會被送去邊城父親處,與駐邊的父親以及新娶的後娘一起生活,不用十三房的老太太與麻氏再操心。到時候,金大姑就可以拿著十二兩銀子的報酬離開了。孕婦麻氏那邊的事,完全不用她過問。麻氏自有丫頭婆子侍候,明春娘家母親也會從外地趕回長安照顧她,純粹是擔心自己有孕時,沒辦法看管好喪妻的庶出二伯子留下的兩個小男孩,方才要另行雇人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