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樂門內,一片歌舞升平,一個個婀娜多姿的女子妞動著妙曼的身姿,在或貪婪或猥瑣,或黯然又或無視中翩翩起舞。各式各樣的臉孔談笑風聲或木然張望。
位於台下的韓少平,眼睛直溜溜地盯著話筒前歌唱的女子。一曲完畢,台下立刻響起雷鳴般掌聲。看女子轉回幕後,韓少平也離開了座席。
化妝室內,韓少平曖昧地撫摸一女子的發絲,溫柔的說:“嬌嬌,跟著我,以後我養你!”
正在禦裝的嬌嬌紅唇微啟,嬌柔回答:“我還不是為了我們倆以後的日子。”
“我相中了一所宅子,我跟老板談好了,十萬塊。以後我們就在那安居。”
“十萬?”聽到價夢嬌嬌大吃一驚,那是她一輩子也賺不來的錢。
韓少平側目,看了看她精致的臉龐說道:“下個月你就辭職,結婚以後我不想你再到這種地方拋頭露麵。”
此時走進一四十多歲的男子,接口說道:“韓少爺你也知道,現在嬌嬌整個上海灘的大紅人,許多顧客都慕名而來,一下子走了,我到哪裡找人去;而且我花了那麼多的財力物力捧紅她,就不乾了?那有那麼好的事!”
“吳老板,嬌嬌又不是賣身,她有選擇乾與不乾的權利!”韓少平生氣地說。
吳老板怒不可遏的說道:“權利?她得權利就是我批準的,當年剛到上海,要不是我收留她,早都餓死街頭了!”
嬌嬌無語,的確是因為當年吳老板好心收留了自己,可十年過去了,自己為老板也賺了不少。
“嬌嬌這些年也為你賺了不少。”
“她是賺了錢,可她吃的,用的,穿的那樣不是花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