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袋!
胖頭!
按照口供來講隻有兩人有作案可能。
可兩人卻都存在無法解釋的疑點。
“凶手作案步步為營儘心計算,僅僅是解開帆布顯然不能達到他的需求。”宋書堂說道。
“所以貨箱掉落、麻繩纏腿、逼到船邊都有可能是凶手刻意為之。”
“沒錯,所以煙袋與胖頭都有矛盾存在。”
“矛盾?”
“先說煙袋,若他想要靠近王強做手腳,三條路都有人能看到他過去,除非他先一步落位。等到了王強身邊之後,胖頭就與王強背對背,不可能注意不到煙袋,但胖頭說自己沒看到人,其次齊二馬探出身子那一次,極有可能看到煙袋,可同樣沒有看到。”
“確實不好解釋這一點,那胖頭呢?”
“胖頭不管之前做了什麼,最終一定要將人推下船,王強不可能自己跳進去。那麼胖頭想要靠近前右的貨物,大嘴肯定能看到他,但大嘴卻隻看到了王強翻滾過去,未看到胖頭過去。”
疑點!
不論煙袋還是胖頭,這都是沒辦法解釋的疑點。
“有沒有可能煙袋和胖頭合夥作案,胖頭負責將王強逼去前右貨物,煙袋在此等待最終動手。”龍昊覺得這樣可以解釋。
宋書堂開始思考。
龍昊所言不假,這樣確實可以邏輯通順。
但煙袋和胖頭為何要殺王強?
且選擇合夥作案!
殺人命案不怕東窗事發?
多一人知曉多一份風險。
此案沒有任何財物上的獲利,冒險合夥殺人有些不明智。
真說私人恩怨。
與一人有不共戴天之仇也就罷了,還能與兩人皆有嗎?
最重要的是煙袋和胖頭的關係在調查中得知,並不算非常親密。
因此宋書堂說道:“聯手作案的可能性不大。”
“那如何解釋?”龍昊問道。
其餘人互相都能看到,自然沒有作案時間。
單獨懷疑煙袋和胖頭,都無法自圓其說。
兩個人聯手可能性又低!
現在天色已晚,船上並未點燃煤油燈,漆黑程度與事發當夜相似,宋書堂起身在船上行走。
發現就算如此情況之下,煙袋來到胖頭背後,他不會不知道。
且胖頭從後右到前右,大嘴不可能視而不見。
哪怕當日暴雨月色不佳,可如此近距離不會沒有察覺。
龍昊同樣在四處走動,腦海中演示各種操作可能。
突然龍昊說道:“我認為胖頭比煙袋的嫌疑要高,畢竟煙袋靠近此處三條路都非常難,且到了地方之後還要背著胖頭做手腳,以及同樣要從此位置去前右,相比較起來胖頭隻需要去前右即可,難度下降很多。”
“你說的沒錯,我可能知道胖頭是如何避人耳目,從而過去了。”
“知道了?”
“過來。”宋書堂帶龍昊到來船邊。
“怎麼?”
“下去。”
“下去?”龍昊看著江水這是讓自己跳進去?
“手拉著船身,身子吊在外麵,然後用手向前移動。”
一聽龍昊瞬間明白,將手中本子和筆放下,翻身就到了船身之外。
用手拉住船身整個身體吊在半空,之後開始向前移動,利用臂力朝著前右而去。
速度不慢。
十幾秒鐘的時間龍昊就到了指定位置,雙臂發力將自己拉上來,翻身回到船上。
體能訓練龍昊在學校表現不錯。
可船員時常兼任裝卸力工,雙臂更是有力氣,完成這類動作隻怕比龍昊還要快。
重新站在船上龍昊說道:“胖頭與王強距離最近,可能第一次跌倒就是他故意為之,之後他設計讓貨物砸下,自己卻將身子吊在船外避開大嘴視線,出現在前右貨物之處,乘王強不備將其推落水中。”
“或許齊二馬因船身晃動看到胖頭,並不是胖頭站不穩後退,而是他剛將王強絆倒在地,走回自己的貨物之前。”宋書堂分析說道。
船身晃動第一時間應該抓緊身前麻繩。
可齊二馬卻看到胖頭,說是站不穩後退?
恐怕並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