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中休息一夜。
第二日就是等待李群這裡的安排,萬良會幫忙催一催,畢竟宋書堂是沒有資格去催促李群的。
你連見李群一麵都比較難。
而且這一次的任命也是萬良轉達的,李群根本就沒有露麵,所以說宋書堂現在在李群眼裡,也不是多麼重要。
看似是給了分區區長的位置,但是沒有表現的太過重視,可能之後還需要看你的能耐。
若是宋書堂在租界裡麵的表現不好,想來換區長也不是不可能。
到時候萬良就算是不願意,也沒有辦法。
最好的就是能將萬良的人,直接扶正成為區長,但是也比較難,畢竟論資排輩的話,萬良安排過來的人也是不夠資格的。
再者說了,能力夠嗎?
宋書堂能拿到這個位置,是他證明了自己的能力。
果然李群這裡沒有讓等太久,和萬良猜測的一樣,安排了六個人。
可見萬良對李群的了解,是非常深的。
這樣的預測,足以證明他們的熟悉。
這六人之中確實也存在一個如同曹欣榮的帶頭之人,名字叫嚴豐。
年紀比曹欣榮要大幾歲,但是同樣是年富力強。
可以說租界內分區現在的勢力,就是嚴豐為首的李群一派,以及曹欣榮為首的萬良一派。
日後宋書堂要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就要看他自己的手段了。
反正宋書堂覺得不是沒有辦法,隻是看你用什麼辦法。
你如果想要簡單粗暴一點,不聽話的人,直接讓組織和軍統安排幾次行動配合,全部因公殉職。
這是可以做到的。
但是這個辦法簡單歸簡單,卻不夠好。
首先就是這些人哪怕是死了,李群、萬良也會安排新的人過來,結果是一樣的。
宋書堂還是沒有自己的班底和心腹。
而且你這樣做還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大家也會懷疑你。
就算是不懷疑是你搞鬼,那麼也有可能懷疑你的能力是不是有問題,還能不能勝任這個職位。
若是如此的話,給宋書堂帶來的影響都是不好的。
這個舉例隻是說宋書堂可以解決這個麻煩,哪怕是用最差的辦法。
但是這樣的辦法宋書堂肯定是不會選擇的,他現在心中想的是,怎麼才能讓他們變成自己的人。
雖然說他們背後有李群有萬良,但是人都是這樣的,你需要跟隨一個你認為可以跟隨的人,判定的條件就是誰能給你更多的好處。
畢竟他們在分區內的地位也比較尷尬,宋書堂如果真的想要整治他們,李群和萬良可能也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因此就是看日後的手段。
看宋書堂有沒有這個本事。
現在總之就是分區內的人已經定下來了,宋書堂是區長。
沒有安排副區長,畢竟是租界分區,距離總部不遠,電話聯係也很方便,甚至都不需要電台。
這種情況下安排副區長沒有意義。
因此梅暮稚子也撈不到職位。
剩下的就是其餘的十四個人。
宋書堂說是區長,但其實就是隊長,說白了就是有任何行動,就是他帶領著十四個人負責。
基本上都是要親自參與行動的。
你說居中調度這種情況不是沒有,隻是比較少。
起碼在任務真正開始進行收網的時候,宋書堂肯定是要參與的。
而且他的能力放在這裡,調查的過程中,也不可能置身事外。
至於租界內的掩護工作,李群這裡確實對他們提議做律所有意見,因為在李群看來,你做律所這種生意,肯定會引起租界當局的注意,畢竟是牽扯法律的。
那麼如果被租界當局太過注意,是不是就容易暴露呢?
畢竟宋書堂和梅暮稚子都不是生麵孔。
因此李群的意思是,直接將房子改成出租屋,向外招租。
但是都租給了他們分區的人,基本上房子就能住滿,就不需要再有租客進來。
然後一樓可以用來改兩個鋪麵,做些生意。
百貨之類的。
這樣後麵就能歸置出來一個倉庫,這個倉庫就可以作為他們辦公的地點。
至於你說租住在這裡的人,在租界內的工作是什麼?
這個總是要身份掩護的吧?
兩個鋪麵,每個鋪麵可以解決五個人的工作問題,那麼就解決了十個人。
剩下的人特工總部會給安排其他工作,但是不需要去。
至於宋書堂和梅暮稚子就不需要工作,作為這個出租屋的房東即可,畢竟這個房子是租來的,你改來做出租屋,算是二手房東。
那麼這個問題就解決了。
李群認為這樣更好。
律所太過惹人耳目。
其實你說這樣安排好嗎?
宋書堂覺得比較擠得慌。
因為他和梅暮稚子假扮夫妻,是二房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