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之踏著歌,漸漸靠近了楚思。當走到楚思身前五米遠時,他歌聲一止,從懷中掏出長笛,身子微躬,雙手棒著長笛遞向楚思,笑得直是溫柔似水:“姑娘,在下不敢以俗物汙了姑娘的雙眼,卻又著實傾慕姑娘的風情,這笛子是在下心愛之物,權代表一片誠心!”
他在向我示愛!
這笛子是他的信物!
接了代表接受他的感情!
不接,那豈不是令他有點難堪?不對,難堪隻是小事,王思之這個家夥,不戲弄他豈不是太對不起我自己了?
因此,楚思微笑著,很快樂很開心的,直笑得雙眼彎彎的伸出右手,一把接過王思之手中的玉笛。
眾人更是呆若木雞。
楚思不知道,王思之這樣當著眾人的麵,向一個素不相識,連名字也沒有問過的姑娘表示愛意,是一種魯莽而頗為風流的行為。她如果拒絕,實是在情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