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軒哥,我以後能跟你混嗎?(2 / 2)

華娛時代1999 搖滾之星 5453 字 2024-05-12

王保強瞬間明白了,激動地蹦到林軒身上:“太好了哥!恭喜啊!你終於當上演員了!”

聽到他這句話,林軒也有些感慨。

在這破地下室熬了整整兩年,如今終於要見到陽光了。

兩人換好衣服出門,林軒還去對麵小超市借了電話,把劉洋也叫過來。

雖然之前有些矛盾,但無論對原主來說,還是對林軒來說,劉洋終究是有恩的。

………………

某燒烤店內。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三人都有了幾分醉意。

劉洋不知道是不是喝多了,看著林軒止不住地傻笑。

“笑什麼呢?”

劉洋眯著醉眼,斷斷續續說:“高興啊,算算時間,我當群頭快十年了。剛做這一行的時候,總是覺得自己牛逼,能從沙裡淘金培養出幾個明星。可手下的人走了一批又一批,沒有一個人能在這個圈子裡站穩腳跟。我心裡其實早就放棄了,沒想到你居然做到了。”

林軒默默喝了一口啤酒,說:“沒那麼誇張,隻是接了個小角色,演完這個戲還得跑特約,離那些大紅大紫的明星還遠著呢。”

“你當李少紅傻啊,給你角色就是準備簽你。”劉洋一副你什麼都不懂的表情。

“真的嗎?可她今天沒提啊。”林軒自己也有些不解。

前幾天他確實察覺到,李少紅有想簽自己的意願。

但今天試鏡了這麼長時間,有那麼多次機會,她甚至連提都沒提。

劉洋跟他解釋:“榮興達有二李,李曉婉負責公司內部管理,李少紅負責替公司拍戲,兩個人分工明確。她沒提隻能說明李曉婉現在不在京城,你回去隻管好好拍戲,說不定哪天一扭頭就看見合約書了。”

見他說得頭頭是道,林軒來了興趣,問道:“洋哥,那這些影視公司的簽約待遇一般是怎麼樣的?”

劉洋說道:“像你這種一點成績都沒有的純新人,一般都是四六分成,合同時間八年起步,等你以後逐漸紅了,分成是會提高的。”

林軒默默點頭,也沒多餘地問一句,誰四誰六。

吃完飯,結完賬,三人走出燒烤店。

迎麵吹來一陣冷風,散去了不少酒意。

“林軒。”劉洋叫住他,從衣服兜裡掏出一個信封。

“洋哥,你這是……”

“信封裡有三千塊錢,是這兩年我從你的片酬裡抽的分成,現在還給你了。”

林軒按住他的手:“抽成是行業規矩,這我不能收。”

“拿著!”劉洋拽住他,硬把信封塞進他手裡,說話的時候眼眶都紅了:

“前些天我說的那些話,你就當我是放屁。等以後成了大明星,能給哥留一口飯吃,哥就感激不儘了。”

說完,劉洋用力拍了拍林軒的肩膀,然後瀟灑地轉身離開。

林軒和王保強站在原地,心情複雜,默默看著他遠去的背影,看著他掏出鑰匙準備上車。

不對!

你這是要酒駕啊!

劉洋屁股還沒沾駕駛座,就被林軒一把薅了下來。

“哎,我不用你送。”

“送什麼啊,酒駕不安全,我給你叫個出租,車就放這裡,明早再來開吧。”

林軒把劉洋送上出租,然後沿著馬路散步回家順便醒醒酒。

路上,王保強看著林軒幾次欲言又止。

大家都是北漂的群演,林軒即將被大公司簽約,而他連著兩天都跑不到戲,這差距已經越來越大,再這樣下去他可能連房租都交不起了。

快到家的時候,王保強終於忍不住開口:“軒哥,我以後能跟你混嗎?”

“好!”,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