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蔚藍淡然道:“他自己來自首的,說是去年年底在尖沙咀一條街上用西瓜刀砍了整整一條街!”
“一個人對兩百人,他砍進砍出,殺了十八個!”
“靠!他以為自己是特種兵啊!”
李一鳴罵了一句,這家夥吹牛皮的本事真強。
“那你們怎麼處理的?”
“當然先扣留了,是不是真的殺人,得調查清楚再說。”
李一鳴搖頭,替人頂罪通常都是社團內部抽簽或自願的。
社團會給他們的家人一筆錢,進了監獄也會受到內部人士的關照。
相應地,頂罪的人承認社團的行徑,給警方一個交代。
其實這就是社團和警方之間的默契,社團犯事不想被警方盯上,警方也需要破案。
所以,這種畸形的現象就存在了,而且已經成為不成文的規定。
如果有人願意頂罪,警方大多會順水推舟,把案子算在他頭上。
這樣,警方解決了案件壓力,社團消除了記錄,不用被警察盯梢。
大家都滿意。
不過這小子挺狠的,一口氣認了十八起命案,夠狂的。
他自己來認罪,要是反悔就等於背叛,會被社團乾掉的。
這事可不好辦!
“警官,我要見見他!”
何蔚藍笑得像隻狡猾的狐狸,痛快地點頭:“沒問題!”
李一鳴警惕地說:“你笑得這麼猥瑣,是不是又在打什麼壞主意?”
“嗬嗬!”
何蔚藍輕笑一聲,然後轉身在前麵領路。
去年警隊大換血,何蔚藍的父親也是得益者之一。
和李智龍一樣,從總警司升為助理處長,否則她怎能一躍成為尖沙咀的三把手!
總督察多的是,但有警銜不代表有職位。
何況是尖沙咀這樣的繁華地段的實權人物,所以,拚爹是自古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