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林楠:我收回之前輕視的話(2 / 2)

“生意還不錯,這個月賺百來萬吧。”

“多少?百來萬?”林楠略有驚訝,“有這麼賺錢?”

“兩百多萬營收,餐飲行業利潤率挺不錯的,有百來萬利潤也正常吧。”郝強淡淡說道,有心觀察的話,也能大概估算出來。

如今,同行們很羨慕人間煙火。

可人間煙火不好複製,它是靠老板名氣火起來的。

林楠讚歎道:“好吧,你厲害,我收回之前輕視的話。”

她回想起之前曾建議郝強多寫幾首歌,認為那樣比開火鍋店更賺錢。

現在看來,她的想法顯然有些片麵。

真沒想到,人家一家火鍋店,一個月就賺上百萬!

年利潤上千萬元!

比很多公司的年利潤都厲害。

才一家旗艦店啊!

太不可思議了!

如果多開幾家店,那賺得更多了。

而寫歌不一樣,具有偶然性,誰也不能保證下一首歌一定火。

郝強聽林楠的話,臉上掛著微笑:“過譽了。”

一會後,兩人一同來到二樓的總經理辦公室。

林楠親自為郝強沏上一杯茶,隨後她有些懇切地開口:“郝強,今年的超級女聲預選賽即將開始,我公司有個藝人報名參加了。

我想請你為她創作一首新歌,質量差不多就行,價格你出。”

郝強聽後,坦誠地回應道:“林姐,真的很抱歉,新店擴張和學業都忙得不可開交,我現在一點思路都沒有,感覺江郎才儘了,我也想輕鬆賺這個錢啊。”

不過,他還是提出建議:“這個超級女聲活動辦得的確成功,我建議林姐想辦法簽約看中的選手,比自己培養更省力。”

聽到郝強拒

絕寫新歌,林楠乾脆不提了,也理解他的難處,對於他的建議,她微笑說道:

“郝強,你想得太簡單了,裡麵內幕多去了。”

“嗯,說的也是。”

郝強微微點頭,表示理解。

隨後,兩人聊起了其他話題。

林楠將自己公司與星海文化公司的業務交往報表遞給郝強,讓他審閱。

郝強接過報表,快速瀏覽了一遍。

在收入方麵,歌曲鈴聲收益占據了大部分份額,除此之外,還有唱片銷售、數字下載、流媒體播放等收益分成。

這幾年,唱片市場依然繁榮。

像周天王這樣的歌手,他的《葉惠美》《七裡香》《十一月的肖邦》等專輯在發表一兩年內各銷售了300萬張。

而蕭軒、孫燕、**等歌星,他們的專輯也能賣出一百萬張以上。

像《曹操》這個唱片,按照曆史是銷售了150萬張,本來就是**的,但郝強提前注冊截胡了。

一張唱片終端銷售二十塊錢左右,唱片公司拿走45%左右,演唱者10%—15%,唱片店占30%左右,作詞作曲各1.6%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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