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chapter15(1 / 2)

過火 羽漱臨風 4169 字 8個月前

十五分鐘後,兩份文件擺放在林北石麵前。

林北石震驚地看著那兩份文件,完全沒想到陸景文的效率會那麼高,轉頭就擬好了合約的款項。

林北石拿起一份來看。

這份“戀愛合約”的條款並不複雜,十分簡潔明了。合約規定了兩個人在戀愛期間的權利與義務,兩個人要在合約關係存續期間尊重陪伴對方,給對方提供情緒價值,要坦誠相待,不能欺騙、隱瞞對方,並規定了陸景文在關係存續期間要每個月支付林北石二十萬“戀愛費”。

當然,合約中,兩個人的關係是平等的,沒有壓迫性的條款,林北石看到上麵寫著,他們兩個人可以發生性行為,但僅可以在雙方清醒、平等、自願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

這份合約還規定,合約期限為一個月,也就是說,如果他們要長期保持這樣的“戀愛關係”,需要每個月進行續約,如果不想維持了,可以直接在合約期滿後不續約。

這是陸景文特意加上去的條款,他並不確定自己這次的嘗試能維持多久,也不確定林北石願意待在自己身邊多久,因此他將合約時間縮短為一個月,方便他們隨時解除條約。

“如果有什麼問題,”陸景文說,“我可以隨時修改。”

林北石盯著“每月支付二十萬人民幣”這一行字,結結巴巴道:“沒、沒有。”

一個月二十萬!還要什麼自行車!

一個月能抵自己三四年打工,林北石想,就算是真的讓自己賣身,自己也願意。

“但是,這上麵寫的,”林北石聲音很小,語氣遲疑,“是、是真的嗎?”

這些有錢人,脾氣秉性林北石都摸不清楚,也不理解會有人每個月會給自己二十萬,就隻要自己待在家裡麵,像談戀愛那樣陪著他。

再加上林北石之前剛出社會時,被所謂的“精英”“好心人”騙過很多次,那些人也是這樣,拋出一個看起來完滿的“蛋糕”,然後把人釣上來後,就毫不留情的把“蛋糕”拿走了。他曾經因為這樣的騙局,被拖欠了三四個月的工資。

後來求告無門,也隻能不了了之。

他自然而然地,不太相信天上會掉這樣的餡餅。

更何況,陸景文那樣有錢有勢,如果他隻是個表麵好人,實際上是個混蛋,林北石毫不懷疑,自己會被吃得連骨頭都不剩。

但林北石現在彆無選擇,林嘉琳的病等不了。

他隻能賭陸景文有良心。

陸景文看著林北石:“當然是真的,我現在就可以支付你一個月的費用。”

他說得很認真,正經,好像在和林北石談什麼大項目,而不是在討論這個看起來略顯荒誕不經的戀愛合約。

他一邊說,一邊掏出手機並示意林北石告訴自己銀行卡號。

林北石的眼睛亮了亮。

他低聲報了卡號,陸景文利索地把賬劃過去,然後又問:“你的電話是多少,我加一下,以後方便聯係。”

“我的電話號碼是……”

林北石剛想接話,就想起來自己的手機被王奉來收走了。

那部陪了他兩年的手機,估計已經壞了,被扔到垃圾桶裡麵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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