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條件(1 / 2)

“離婚之後,雨薇和我肚子裡的孩子都歸我,至於現在住的這套房子,你也彆說給我的話,我不要,這是你們單位的房子,不是你的,說不好什麼時候就被會收走了,我們就爽快一些,剛才我大哥他們拍的那些照片和底片,你若是不想明天滿大街貼的都是話,就給我十萬塊錢。”

“你瘋了!十萬塊!!那不是十塊錢!”吳仁傑瞪大了雙眼,他心裡駭然的很,這江曉北到底是怎麼了,她什麼時候學會這樣的手段?!

用他和彆的女人在床上的照片拿來換錢,這法子到底是誰交給她了?!

這樣的做法就已經讓他心驚膽顫了,而更讓他不能釋懷的是,沒想到江曉北還真想跟他離婚?!看這不怕撕破臉的架勢,還是鐵了心的要離,這女人瘋了嗎?!

這時候不光是吳仁傑跟大舅舅對江曉北這麼淡然的提出要離婚,並且‘獅子大開口’的提出索要十萬塊巨款的事情覺得不可思議,就是故作懵懂小兒狀的雨薇,心裡也難掩驚詫。

在這些人當中,沒有人比她更清楚爸媽離婚之後發生的事了。

那時候,吳家的人以沒錢做為借口,在吳仁傑和江曉北離婚之後,就把吳仁傑他們單位裡分的這套房子給了江曉北作為補償,說是一套房子,其實就隻是一室一廳而已,廚房就設在走廊裡,廁所還是公用的,不方便就不說了,沒過幾年之後吳仁傑下崗之後,這房子也被單位收了回去,沒了房子江曉北和雨薇兩人連個落腳的地方都沒了,那幾年正是媽媽江曉北精神出問題最嚴重的時候,諸多的不順帶來的壓力,雨薇就不幸的成為了她出氣的對象。

雨薇到現在都還清楚的記得,在房子沒了之後江曉北帶著她住在了姥姥家裡,有一次不知道姥姥說了什麼刺激江曉北的話,正巧雨薇放學回來,當時心裡有氣沒地方發泄的江曉北拿出很粗的一根棍子逮著雨薇就打了起來,那次雨薇傷的很嚴重,左臂的胳膊都被打斷了,若不是姥爺從外麵回來的及時阻止了媽媽的話,指不定她會被打成什麼樣。

當然,這還不算最慘的一次,雨薇已經記不清楚江曉北前世是怎麼虐待自己,折磨自己的了。可就算她記得清楚又怎麼樣,她才剛重生回來,就麵對了跟前世不一樣的劇情,現在她腦袋還是發懵的,就算心中驚詫萬分,可作為一個五歲的孩子,她還是隻能裝作什麼都不懂。

至於媽媽提出索要十萬塊的做法,雨薇卻是在心裡很讚同的。

彆的她不知道,可吳仁傑這些年打了公司的名義在外麵經營的那攤生意,這幾年賺的錢正好就是十萬塊!

他吳仁傑以為自己做的天衣無縫,在外麵做生意這事,他是防著江曉北的,不過卻沒瞞著他們吳家的人,雨薇之所以記得這事還是爸媽離婚之後,有次在街上遇見大姑吳桂香的時候她用來炫耀和諷刺媽媽沒腦子要房子不要錢的時候,她這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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