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事實真的如同劉長義所說,那麼,他們身為人民公仆,是不是該為他們做點什麼?
中年警察擰眉想了一下,問劉長義“劉大寶跟沒跟你說過五萬塊錢的事情?”
劉長義“五萬塊錢?沒有,他一句沒有提錢的事情,隻是說可能三天才能回來!”
中年警察追問“你確定劉大寶說三天回來?”
劉長義肯定回答“我確定!他走的前一天回家拿東西時候跟我說的。”
中年警察“他回家拿東西?拿的什麼?”
劉長義想也不想,直接回答“我看他手裡就拿了一個水杯和牙刷,彆的啥也沒有。”
中年警察追問“你確定?”
劉長義不耐煩了“我當然確定,那點東西就明明白白在他手裡拿著。不止我看見了,我鄰居王寶林也看見了,當時,我和王寶林在下象棋,我兒子來家拿的東西,還和我們說了幾句話。我鄰居還說我兒子出差是老板重用他了。我兒子說他隻是跟車的,辦事的是他老板的三叔!警官,我說的明明白白了,不信,你現在去問我家鄰居!”
中年警察終於帶著幾個警察走了,他們當然得去找王寶林取證,倘若,劉長義沒有說假話,劉大寶的嫌疑會大大減小。
隨身隻帶了水杯牙刷,沒有帶衣服,還說三天就回來,不具備潛逃的嫌疑!
隻是跟車,沒有提錢的事情,很可能不知道那個三叔帶了五萬塊錢!
而且,據張子豪那個三叔交代,當時他們住的房間有十幾個人呢,有嫌疑的不止劉大寶一個!
來醫院走了這一趟,警察對張子豪的印象一下子不好了,能對一個孕婦下手的人,品行能好到哪去?
而且,根據張子豪自己所說,五萬塊錢的事情,他隻交代了他的三叔,對劉大寶,他沒有透露半個字!
那個三叔自己也說,劉大寶根本不知道錢的事情!
如此說來,劉大寶沒有攜款潛逃的嫌疑!而他的失蹤,就讓人感到不可思議了!
會不會就如同那個劉長義所說,劉大寶失蹤是張子豪一手策劃的!不然,劉大寶前腳失蹤,後腳張子豪兩口子就砸了人家的店,還把人家媳婦打的重傷!
這個張子豪得好好查一查!
這是中年警察的心裡話!看劉大寶的家人暫時沒空去跟張子豪掰扯,那麼,作為人民公仆,他覺得他有必要給張子豪提一個醒“最好老實交代!也最好人放老實點!你沒有確鑿證據指控劉大寶,而你夥同你媳婦葉小花私闖民宅,損毀人家財物,打的人家重傷,證據確鑿!倘若劉大寶家人告你,那是一告一個準!”
中年警察本著職責本能,也是感覺張子豪兩口子乾的事太過分太缺德,而且,已經觸犯法律,有必要給他上一課。
至於要讓張子豪接受法律製裁,還得等劉長義那邊騰出空來,得接到劉長義的狀紙,他們才能師出有名不是。
俗話說民不告,官不究!
劉長義沒時間去告,他們看張子豪不順眼也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