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新合同(1 / 2)

就嶽義續約合同這件事上,勇士總經理傑克和經紀人嶽俠飛有過初步的溝通。

傑克給出的是一份為期六年,總價值為五千萬金額的合同。

受限於工資帽和阿裡納斯條款,這是目前勇士隊能給嶽義提供的最大金額。

08-09賽季的工資帽是5868萬美元,雖然比上賽季多了300多萬,不過勇士隊隊內的薪資空間不容樂觀。

nba的合同年限幾經修改,目前聯盟簽約的最高年限為七年而不是後來工資帽大漲後的五年。

嶽義還沒有達到簽七年的條件,新合同最高的年限就是六年,傑克一下子給出了年薪接近千萬的長約合同,而且是把球隊剩餘的薪資空間全部都用在了嶽義的身上,這個操作在彆人看來是誠意十足了。

不過嶽俠飛受嶽義的指示,隻要是長約,一概不接受。

勇士隊的薪資空間是勇士隊自己的事,但阿裡納斯條款卻實實在在的把嶽義目前能拿到的金額上限給壓住了。

2001年,當時的勇士隊用次輪第2順位,選中了阿裡納斯,作為一個次輪秀,阿裡納斯和勇士隊簽下了2年的合同。

新秀賽季,阿裡納斯打了47場比賽,他場均可以拿到籃板3.7助攻的數據,表現可圈可點。

到了二年級的時候,阿裡納斯打滿82場比賽,他砍下了場均籃板6.3助攻的華麗數據,能得分能組織又天賦異稟,還隻有21歲,絕對的巨星苗子。

所以聯盟各大球隊都向他拋出了橄欖枝,當時奇才隊給他開出了5年5122萬美元的大合同。

勇士隊當然也想匹配,但受限於沒有鳥權,薪金空間不足,隻能眼睜睜看著奇才挖走阿裡納斯。

自己培養的優秀年輕人,卻沒有資格續約,這顯然會打擊球隊培養年輕人,選秀製度也會出現問題。

所以nba出台了阿裡納斯條款,這個條款規定,在聯盟效力1-2年的新人,收到的邀請合同,起薪不能高於當年的中產,第二年可以提升8%,第三年則可以大幅提升。

如此一來,母隊就可以更容易地續約優秀的年輕人了。

阿裡納斯條款,是針對那些隻簽下1-2年合同的新秀,防止他們打出名堂後拍拍屁股走人的。

因為有了勇士隊和阿裡納斯為例子,nba球隊在簽約新秀時,通常會選擇開出3-4年的合同,並且在第3年、第4年的合同裡附加球隊選項,這樣又能擁有鳥權,又可以掌握主動,就不會出現問題了。

但勇士這回又出問題了。

彆的首輪秀還在為上場時間苦苦掙紮,誰又能想到一個本來沒人要的貨,打了一年就成了瑰寶了呢。

好在曾經勇士吃過的虧,使得這次吃虧不用吃的太多。

有了阿裡納斯條款,嶽義即便沒有合同在身,也沒辦法想怎麼簽就能怎麼簽。

去年簽約的時候,嶽俠飛建議嶽義接受勇士給出的兩年200萬合同,落袋為安。

可嶽義轉頭就在當賽季打出了千萬級彆的身價。

這回嶽俠飛不再給什麼建議了,自己的眼光隻是球迷級彆,根本談不上專業,就當給大侄子出個麵,跑個腿,還是少逼逼的好。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