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夥的生活裡,籃球占據了95%。
不得不服。
禪師叫了一個暫停。
湖人隊布置最後一攻。
暫停回來,邊線發球,還是姚名發球,這回嶽義沒能得逞,科比把球給拿到了手裡。
湖人隊球員散開,11秒的進攻時間還很充裕,科比在三分線外持球。
嶽義單防,他的位置站的離科比很近,放突不放投。
科比有能力把球強投出去,他很擅長強行出手,命中率還不低。
讓他突進去,威脅同樣很大,急停跳投、突破上籃,科比的手段同樣很多。
但兩樣隻能選一樣,嶽義選擇了不讓他投籃。
放他突進去,身後隊友已經做好了補防的準備。
如果麵對的是詹姆斯,嶽義根本都不會糾結,會毫不猶豫的放投不放突。
當然,在最後一攻的時刻,兩樣都不可能真正的放,隻是要有一個側重點來主防。
科比持球觀察了麵前半場的形式後,向後一步運球拉開距離,然後強行從右側突破。
防守方總是被動的一方,因為是進攻球員先出牌,尤其是這名球員有著各種各樣的進攻手段時。
嶽義貼了上去,雖然沒有成功堵住科比的突破路線,但讓科比沒有起速,也沒有正常出手的空間。
這球嶽義防的很好,他已經不是那個不擅防守的進攻型球員了。
時間已經不允許科比再慢慢後退調整了,依舊是強行往裡麵突。
防守經驗豐富的拉希德.華萊士見機補了上來,攔住科比向裡的路線,一手放腰前,一手高高舉起。
華萊士的協防很到位,這球科比再向裡突沒有空間了,強行急停後仰跳投,也沒有什麼空間,除非又用極限的投籃。
這種投籃投進,勇士隊認了。
但是這樣的投籃,已經到了神仙球的地步,命中率又能有多少呢?
最後一攻,科比一門心思強突,並沒有做傳球的打算,就算科比想要傳球,他被包夾的情況下視野並不好,倉促傳球失誤的可能性不小,隊友接到球也是接鍋。
最後時刻甩鍋的事,科比不會乾,他的秉性是,英雄我來當,有鍋我自己背。
就在科比陷入死境的時候,裁判的哨聲響了,吹了華萊士一個防守推人犯規。
場上的科比帶著球滑倒在了地上,一路滑出了場外。
再確定這是個推人犯規後,拉希德.華萊士暴跳如雷,直接就衝向了裁判理論。
現場的球迷、電視機前的球迷看不真切幾人的動作,解說員也沒能看清,但當事人華萊士是清清楚楚的,這球他絕對沒有犯規。
他左手高舉,不可能推人。
放在身前的右手隻是做衝撞防護用,並沒有推人的動作。
關鍵這隻右手並沒有碰到科比的身體啊。
站在一旁的嶽義也看的真真切切,他是真想讓主教練向裁判提出挑戰,讓裁判回去好好看看,眼睛長哪裡了。
隻是這時聯盟還沒有出台這個規則,挑戰不了。
這是個明顯的誤判。
但斯台普斯球館並沒有正確的切換好角度,而是草草的放了兩遍科比摔倒的鏡頭就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