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8章 江振西被判刑了(2 / 2)

主要是沒有人幫他奔走,江振西徹底成了個孤家寡人。

這件案子判幾下來以後,很快就輪到他的離婚案。

江振西已經結婚5年了,他對自己的老婆說不上多麼喜歡。

但是有個老婆,以後他們還有可能生孩子,這樣的人生才有奔頭。

沒想到他一落魄,老婆也不要他了,馬上就跟他打起了離婚官司。

對於這件事情,江振西一直感到非常納悶。

到底是誰在背後默默幫她?

以他對自己老婆的了解,她應該不懂這些法律知識。

江振西原本以為隻要自己不同意離婚,他老婆就會拿他沒辦法。

結果沒想到,她隻是口頭上談了一次被拒絕了,轉身就起訴離婚。

連江振西自己都是第一次聽說起訴離婚。

那女人是怎麼知道的?

所有的一切疑點太多,但他現在被關在牢裡,也沒錢請律師給自己辯護。

江振西覺得自己成了一塊爛布,任由彆人踩踏撕碎,他都無能為力。

江振西從小到大囂張跋扈慣了,特彆是在幾個妹妹麵前,他想怎麼打罵都行。

沒錢花了就讓她們去山上搞點野物換錢,不管是狂風暴雨還是正午時分,他都可以隨便讓她們去趕海。

母親說過,這幾個妹妹就是他們的下人。

他們想怎麼折騰就怎麼折騰,如果她們連這點利用價值都沒有了,也不配活在這世上。

江振西平常很不聽話,更不會把父母放在眼裡。

但是這一句話他牢牢的記著,當作人生的信條。

他順順當當的長大,從小到大可以說得上是要風得風,要雨得雨。

沒想到一大把年紀了,卻栽了這麼大一個根頭。

強奸的罪名一旦安到他的頭上,代表他這輩子都抬不起頭來。

江振西一想到五年牢獄之災,心裡就拔涼拔涼的。

他坐牢的這幾天,每天都度日如年。

如果讓他在牢裡待上五年,那簡直要他的命。

八十年代初期的離婚官司不比現代社會。

這個年代的人離婚的很少,因此法院相對來說比較閒。

當他們接到這樁案子的時候其實心裡是非常驚訝的。

對他們來說,可能幾個月甚至是一年都沒有一起離婚官司。

一般情況下,夫妻之間要離婚都是直接去扯個離婚證。

甚至還有些夫妻在一起生活了大半輩子,連結婚證都沒有領。

很多人都是事實婚姻,並沒有結婚證。

因為沒有結婚證,他們想分開的時候隻需要去村委開個證明,甚至不需要領離婚證,一切的流程都非常簡單。

江振西離婚這個案子引起了上級領導的重視。

主要是太稀有了。

因為江振西被判了5年有期徒刑,加上他們之間沒有孩子,也沒有多少財產的糾葛。

令江振西沒想到的是,他老婆竟然還控訴他家暴,試圖讓他罪加一等。

江振西身上已經背負著5年有期徒刑,要是家暴的事情在坐實,真的很有可能牢底坐穿。

江振西心裡想著這女人太惡毒了,簡直是想要他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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