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章(2 / 2)

菜花黃,野狗狂。每年一到油菜花盛開的時候,總有一兩條野狗在村裡出沒,這時候大人們總是格外操心自家的孩子,生怕他們被狗咬。要是萬一那狗有瘋病,可不得了了,被咬一口會沒命的。

群童張大嘴巴:“……”他們心想:原來阿池的娘手裡拿的擀麵杖不是來揍他的,而是為他攆野狗用的,他娘可真好,不管阿池怎麼淘氣都不會打他。

不像他們的阿娘,時常上來一瞪眼劈頭蓋臉先揍他們一頓再說。

群童們又失望又羨慕,深恨自己沒托生在沈家娘子的肚子裡,又真怕哪裡真格竄出一條野狗來咬人,紛紛少了玩興蔫頭耷腦地各回各家。

阿池也跟著沈家娘子回自個家去。

“阿池”是他這輩子的小名,當年他娘懷著他的時候去村頭的池塘裡挖蓮藕,結果不小心跌了一跤,回到家就早產了,所以他的小名叫“阿池”,他的大名叫“沈持”,聽說是他爹找貴人取的,至於是何方貴人,就不得而知了。

他是胎穿到這裡來的,轉眼之間將近七年的時光。當朝一般說虛歲,他快八虛歲了。

上輩子他叫“沈遲”,自小患有先天性心臟方麵的疾病,不過這沒耽誤他考上頂尖大學的物理係,然而到了研三的時候,畢也在即,無形中忙得焦頭爛額顧不上養病,一天半夜突發心臟不適,再一睜眼就穿到這裡來了。

剛穿來的頭幾年,他的神誌不是特彆清醒,隻隱隱知道自己穿到了沈家一個初生小嬰兒的身上,每日迷迷糊糊地吃了睡,睡了吃,不知道歲月流轉,約摸從四歲左右開始,他才逐漸和這個叫“沈持”的小童融為一體,換了副身軀,困擾他的心臟病不再,每日渾身都是滿滿的活力,反倒上輩子像一場虛無的夢了。

沈持很感激他娘給了他這麼一副健康的身軀,因而縱然穿越到了古代,享受不到丁點兒後世科技帶來的便捷和樂趣,他依舊甘之如飴。

並不是那麼想穿回去。

祿縣的沒玉村並不是“紅塵中一二等富貴風流之地①”,這裡隻是一個山高皇帝遠的小鄉村,據他粗淺的曆史常識判斷,他穿來的這個朝代曆史上沒有記載,社會發展大致平行於明初中期,家家戶戶以農耕為業,靠天吃飯,窮得夯實。

甚至上輩子常見的農作物,紅薯、花生、玉米,還沒有在這個朝代出現,飲食顯得單調。

沈家是沒玉村的農戶,世代務農,他爺爺沈山和奶奶老劉氏養活了仨兒子,如今都已娶妻,有了一下輩的兒女,滿當當的一大家子人。

他爹叫沈煌,在家中行二,長到十六歲的時候,恰好祿縣的縣衙向各村遴選三班衙役,這個朝代縣級的三班說的是皂班、壯班和快班,三班衙役分工明確,皂班的衙役一般分在縣衙值堂役,也就是內勤,為縣太爺等縣中的貴人服務,向來是非常搶手的差事,這種好事要給家中在縣衙有點門路的人留著,沈家沒個有頭有臉的人能說得上話,自然落不到他們的頭上,快班的衙役司緝捕,佩刀或者劍,非常的威武,但需要自幼習武的才能擔任,有門檻的差事更輪不到他了,虧得那年壯班需要一撥做力差,也就是乾體力活,打雜的人,沈煌長得人高馬大眉目周正,一看就是能當牛馬使喚的,因而中了選,自此做了縣衙壯班的衙役。

像沈煌這樣在縣衙壯班打雜的差役,是本朝最底層的編外小吏,由衙門給發工資,當朝叫“工食銀”,每年有六兩銀子的俸祿,但幾乎沒有機會晉升,俸銀也不會提高,一輩子從開頭看到末尾,饒是如此,也比農戶在土裡刨食強的多多了,他的入選讓村裡旁的農戶們眼紅不已。

一晃十多年過去,沈煌當差踏實肯賣力,得了縣丞王大虯的信任,讓他帶著幾個衙役日夜在祿縣境內巡邏,一來震懾想要作奸犯科的小人,二來驅趕比如野狗、野豬、鷹隼等可能傷及百姓的山野猛禽、獸類,積年累月守護一方百姓,因而十裡八鄉的農戶見了他都要帶著敬意稱一聲“沈捕頭”。

他娘朱氏是個地地道道的農婦,性子直爽,嫁進沈家後,生育了他和妹妹沈月一兒一女,一家四口靠著勤勞和節儉,還有沈家一大家子的相互幫襯扶持,日子還算過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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