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創業本金(1 / 2)

更重要的是,他對製度的維護,是出了名的嚴格,甚至嚴酷的。

準確地來講,李林甫是一個法家的信徒。

開元二十二年,李林甫奉命修訂和整理全部法典。

他召集了一批律法方麵的人才,對大唐律法進行了紮實和周密的修訂。

被刪除的無關緊要的條款不少於1324條,另外2180條得到修正。

經修訂的法典於開元二十五年送呈李隆基,計有:律12卷及其疏義30卷,令30卷,式20卷,《新開元格》10卷。

這些法典在開元二十五年秋向全國頒行。

此後有六百年,華夏的律法也隻是在李林甫修訂後的這些律法文件上修修補補。

不僅如此,自從泰山封禪以後,李隆基日漸膨脹,早就將當年姚崇的十條約定拋之腦後,開始大肆地擴大軍事力量。

想要打仗,最大的問題當然是錢!

大唐采取的是租庸調的稅製,但由於土地被世家大族兼並,人口逃亡,早已收不上來多少稅。

李隆基最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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