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延宇看著受害人的傷口,一邊從自己的檢察官助理手中接過手套,一邊更靠近受害人,口中卻在回答張誌遠的問題:“大案要案提前介入原則,還要我教你?”
張誌遠覺得好笑:“這種案子,就算大案要案了?在韓大檢察官的眼裡,還真是沒有小案子。”
韓延宇輕輕一笑,蠻不在乎地說道:“希望你過幾天來送資料的時候,跟我說話的態度也會是現在這樣,才算你真本事。”韓延宇抬頭,望著張誌遠,“或者,你最好祈禱這個案子到檢察院的時候,沒有輪到我手上。”
張誌遠不服氣,還要嗆口,鄭毅上前笑笑:“延宇,不如等兩天,我們儘快收集好證據,找到嫌疑人後,就讓張誌遠一並給你送過去?”
韓延宇看完了受害人,起身,脫下手套,遞給跟在身邊的檢察官助理。
這時的檢察官助理已經胃裡翻騰地幾乎要衝出現場。
張誌遠撇撇嘴:“果然是不常來現場的,不知道我們一線刑警辛苦。”
韓延宇抬眼看著張誌遠,白了他一眼,再看向鄭毅的時候,一臉謙和:“鄭老師,打擾了。”
鄭毅望著韓延宇,神色中似乎有些難以言喻不可明說的東西,他收回視線,問張誌遠:“周圍都調查過了?”
張誌遠見師父問話,很快調整好思路:“師父,這段路上沒有監控,案發時間大概是在午夜十一點到一點鐘左右,加上案發地點在郊縣,所以,有人證的可能性不太大,傷者雖然沒有受到致命傷害,但傷口在甘蔗田裡經過一夜浸泡,也很容易發炎感染,造成死亡,所以我推斷,凶手可能是一個缺乏醫學常識,且文化程度較低的年輕男人。”
一旁的韓延宇不再說話,隻是靜靜地聽著張誌遠的話。畢竟在這個階段,韓延宇參與進來確實有些違規。
檢察官跟警察最大的區彆就是,警察通過犯罪現場及人證物證,推論出犯罪嫌疑人,最終鎖定人犯,移交檢察院。而檢察官所做的,應該是在已知嫌疑人,且收到警方送來的證據後,再反向推論的過程,檢察官是應該打明牌的。
但韓延宇之所以總喜歡提前來到現場,是因為他一直覺得,警察送來的相關資料,總是不夠鮮明,隻有自己親眼看過現場,才能更好地體會到受害人受傷時的感受與恐懼。
有些感官才能領悟出的細微末節,文件材料是做不到的。
眾人背後不遠處,檢察官助理強忍著惡心,向韓延宇說道:“韓檢,我.....要不,我還是先在外麵等您吧。”
說著話,檢察官助理一陣乾嘔。
不等韓延宇回答,檢察官助理已經衝出人群,跑遠。
鄭毅偏頭,思索一瞬:“說說看,為什麼是男人?”
張誌遠見鄭毅問話,高興地笑了笑:“從傷口的切割角度看,應該是一刀砍斷,這個受害人雖然身形不高,但看樣子也是長期進行體力勞動的,卻沒有一絲反抗痕跡,說明對方的力氣肯定要大過受害人,所以......”
張誌遠話還沒說完,背後又有人叫鄭毅:“鄭隊,發現物證!”
韓延宇聽到,讓開兩步,令鄭毅和張誌遠能更清楚地看到同事送來的證物,也確保自己能看到第一時間在現場發現的證物。
證物科的工作人員將一個酒紅色的女士內褲,小心翼翼地裝進證物袋裡,拿到三人麵前......
鄭毅微微一皺眉,偏頭看向張誌遠:“現在怎麼說?”
張誌遠伸手撓了撓頭,半晌沒有回答。
鄭毅再看向較遠一點的韓延宇:“延宇,你覺得呢?”
韓延宇的視線盯著證物科工作人員手中的物證:“現場留下的物證,不一定與犯罪嫌疑人有關,有一種可能,物證或許是人證留下的。”他抬眼看向張誌遠,恢複了小綿羊一樣的笑容,“我相信張警官的判斷。”
鄭毅笑著點點頭,對證物科的工作人員說道:“儘快出報告,方便鎖定目標。”
韓延宇查看現場情況已經差不多,便上前對鄭毅點頭行禮:“鄭老師,打擾了,我先回檢察院。”
鄭毅對韓延宇擺擺手,示意他可以離開。
韓延宇離開前,也沒有再看張誌遠一眼。
韓延宇身後的檢察官助理,還在因為胃裡的翻江倒海而沒有精神,恍惚間,見韓延宇離開,慌忙跟上去。
張誌遠看著韓延宇的背影,抬手做打他的動作,小聲說道:“真以為自己......”
話音未落,韓延宇突然轉頭,一副自己背後也長了眼睛的模樣,指了指張誌遠:“記得儘快把資料送到我辦公室來,張警官!”最後這個稱呼,韓延宇故意說得很大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