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府想得還是挺周到的,包裹裡有賣身契、兩張50兩銀子的銀票,還有兩套普通的換洗衣服,以及昨天蘇穿在身上的那套滿是補丁的衣服。
原本蘇是想換上臟衣服,回蘇家村的。
但是,回去似乎也隻能陷入雞毛蒜皮的破事兒,她可不想再和那家子爛人扯皮。
反正蘇家已經把她賣了,她已經不算蘇家戶籍上的人了,而現在顧老爺又把賣身契還給了她,她乾嘛還回去找虐呢?
家人是得救,但不一定要回去和人撕逼才是救人的方式啊。
所以蘇另一個計劃就是帶著家人離開豐縣,並且在顧老爺那裡報了個備,說是仙人指點的,免得顧老爺懷疑她為何匆匆離開。
蘇徒步走回了鎮上,找到銀莊把銀票,兌換成了八張十兩銀票,和十五兩碎銀子,以及10吊銅錢,一吊銅錢有500個銅板。
假裝把這些東西都放進了包裹裡,實則全都扔到了空間裡,隻留了一兩碎銀子和一吊銅板在包裹裡。
她找到鎮上衙門,拿著顧老爺親自寫的放行書和賣身契,花了10兩銀子,給自己換了良籍,還辦了個女戶。
其實換籍和半女戶也花不了這麼多錢,但是衙門辦事總是拖遝的,不加銀子哪裡能立刻、馬上拿到女戶?
雖然蘇摳門,但這點錢,她還是舍得的。
該花的錢,就花。
不願意花的錢,彆人也逼不了她拿出來。
有了女戶,她就是完全獨立的人了,不管是蘇強還是羅豔,都主宰不了她的命運。
想想也可笑,羅豔想賣了她,拿錢給她兒女摘掉奴籍。
沒成想,卻讓她蘇先獲得了自由。
不曉得羅豔知道的時候,會不會氣死。
羅豔賣了蘇想拿銀子去換籍,可蘇家那老太婆,可一貫是個混人,隻認錢不認人。
當然,那就不是蘇需要關心的事情了,與她無瓜。
做好這些事情,蘇走街串巷,花了260個銅板,換了一些舊衣服,男男女女的都有,以便以後換裝。
又去布莊買了兩套小男孩穿的布衣、兩套三歲女娃娃穿的布衣,兩套中年婦女適合穿的布衣。
買了一些雜七雜八的東西,蘇終於找了個客棧住了下來。
第二日,鎮上出現了一個其貌不揚的少年。
他額前留著兩溜蟑螂須,用灰色的布條一絲不苟的綁著馬尾,插著一根綠油油樹丫發簪,眉眼彎彎的啃著一隻雞腿,嘴角上揚著晃著進入了鎮上最熱鬨的大發賭場。
此人,正是費了好大一番功夫才梳好了馬尾,利用水係異能把臉捏成了少年模樣,還把胸拍扁了的蘇。
此刻就算蘇家全家上陣,也不可能認出來這個少年就是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