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更清楚,案發之後越快到達現場進行偵查,能獲取到的有效線索就越多。
因此簡單地進食修整完畢之後,
幾人就決定還是儘快去最後的案發現場看看。
特彆貴重的物品裝進背包裡帶在身上,剩下的就留在旅館裡,讓帕克看著。
……
案發的地點,在一個酒吧的後巷裡。
托這個年代大眾刑偵意識的福,韋恩他們過去的時候,現場已經被清理過一遍了。
甚至還特麼是被警員們允許的。
於是按照卷宗裡對現場的描述,以及伊妮莎的確認,三人隻能勉強還原出了現場的樣子:
受害人當時應該是喝了不少酒,正扶著牆在那裡嘔吐,然後凶手就過來給他抹了脖子。
伊妮莎先是在旁邊的牆上比了比,然後又指了指地麵:
“從這裡到這裡,之前應該有比較大量的血跡。然後這一片地方,同樣也是有過血跡的。和現場調查的記錄相符。”
卷宗裡最後對受害人屍體形態的描述也差不多,
屍體捂著脖子倒在一灘血跡的旁邊,有短暫掙紮的跡象,嘔吐物都粘在了身上。
但是沒有搏鬥過的痕跡。
受害人身上的財物應該是被簡單地翻找過一陣,不過翻得沒有很認真,褲兜裡的一堆硬幣都還在,其中甚至還有金幣。
相比於所謂的“殺人”,這感覺更像是乾脆利落的“處決”。
目標明確,且似乎並不以此為樂的那種。
然後韋恩他們就找到了酒吧裡,詢問酒吧的……老板?
反正是感覺能在酒吧裡說得上話的管理者。
麵對詢問,
對方醉醺醺地紅著脖子,第一反應就是:
“你們是誰?為什麼要來詢問死人的事情?”
伊妮莎似乎有些語塞,琳娜看上去則似乎馬上就要自由發揮,
於是韋恩心念一動,趕緊就搶先了:
“我們是收到了委托的私家偵探,正在調查這起命案。”
有多年在西部小鎮裡的生活經驗,韋恩太熟悉怎麼跟這些淳樸的老鄉打交道了,
然後他還把調查令的頂端部分給露了出來,沒露出裡邊的具體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