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伊凡的條件(求收藏!求追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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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斯福·布蘭登。

十二年功勳警探。

因一次指揮失誤,到手的升職機會就此飛走,一直被壓到現在。

最近聽說33分局局長邁克又幫他打了申請。

一起申請的還有利亞姆,以及其他幾名在銷贓團夥案中表現良好的警員。

伊凡案還在審理中,但對警局來說,已經是到了論功行賞的時候了。

伊恩聽著對麵布蘭登衝利亞姆描述當時的場景的動靜,聽著利亞姆開心地哈哈大笑,心裡卻在反複琢磨布蘭登警探的資料。

會是他嗎?

可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

這根本解釋不通。

他跟利亞姆關係很好,沒道理來陷害自己。

至於為了錢……

這倒是有可能。

可當時從伊凡家裡搜出那麼多錢,作為證物交給D.A辦公室的隻是其中一部分,為什麼非要在這部分上作假?

保留這部分真實,替換存在警局檔案室內的大部分,這麼做難道不是更不容易被發現嗎?

說不通。

“……我們得掛了,有任務。”

思慮間,電話裡傳來利亞姆的聲音。

“最近你都沒來警局了!下次來我們一起去喝一杯!拜拜!”

布蘭登也在向他告彆。

很友好,很親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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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乎伊恩的預料。

伊凡·布蘭德特的案子,在雙方都有意促進達成協議的前提下,竟然遲遲無法達成協議!

皮爾森不知葫蘆裡賣的什麼藥,突然反悔,要挖空伊凡·布蘭德特。

他不再要求伊凡提供固定數量的線索,而是要求伊凡隨時配合調查。

這是要把伊凡·布蘭德特發展成線人的意思。

伊凡又怎麼可能會同意?

於是雙方談判陷入僵局。

皮爾森轉頭就在法庭上大舉進攻,持續性痛打落水狗,逼迫伊凡同意。

月底,周一清晨。

當伊恩跟貝格去辦理好相關手續回來,皮爾森突然指揮貝格接過伊恩手裡的材料。

“伊恩,這場庭審你不用參加了。”

伊恩有些錯愕地看向皮爾森,順著他的目光找到了伊凡·布蘭德特。

收回目光,伊恩點點頭,指指旁邊正在進人的法庭。

“我去旁聽。有事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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