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有櫃台跟上麵的文件遮擋,利亞姆隻能看見胸口以上。
豪森穿著一件長袖,臟兮兮的,還有黑色的汙漬,引得蒼蠅圍著他嗡嗡亂飛。
他的臉色蒼白,臉蛋卻不正常地通紅。
“利亞姆警官?”
豪森似乎也很意外,叫出了利亞姆的名字。
豪森跟利亞姆是認識的。
豪森家就住在利亞姆巡邏的轄區。利亞姆還是巡邏警時,有一次遇到豪森被街頭混混欺負,幫忙趕走了混混,又送豪森回家,被豪森一家盛情邀請到家裡做客。
一來二去,漸漸就熟絡起來。利亞姆冬天巡邏時,路過豪森家會進去暖和暖和,喝杯熱茶。
而有利亞姆的照顧,街頭混混們也不再敢欺負豪森。
“怎麼了?”
利亞姆從櫃台後麵繞出來,走兩步後停下了腳步。
不光因為他嗅到的濃重的血腥氣,還因為豪森手裡攥著一把刀。
刀是普通的廚房刀,上麵血漬已經乾涸,凝結成跟他衣服上一樣的黑漬。
“把刀放下。”
利亞姆微微弓身,伸手示意豪森冷靜,另一隻手探向後腰,卻摸了個空。
“不是我。我,利亞姆警官,你昨天沒去巡邏嗎?”豪森露出個似哭似笑的表情,詢問道“昨天你跟詹姆斯警官沒執勤嗎?”
“你先把刀放下。”利亞姆飛快地解釋道“我被強製放假了,詹姆斯跟其他人搭檔,在另一條線上執勤。”
“豪森,有什麼事好好說,先把刀放下,這裡是警局,不要引來其他人誤會。”
“你們怎麼會沒執勤呢?”豪森紅了眼眶,好像沒聽見利亞姆的話,嘟嘟囔囔著“那條線怎麼會沒人執勤呢?”
趁豪森失神的功夫,利亞姆悄然接近,準備奪刀,卻被豪森一把閃了過去。
但他沒有攻擊利亞姆,而是用臟兮兮的袖子抹一把眼睛,將刀收了起來。
他似乎冷靜下來了。
“抱歉,利亞姆·伯格警探先生。”他微微鞠躬,歉然道“昨晚下班後我繞了遠路去買孩子做烤蛋糕用的麵粉跟黃油,所以比平時晚回家一個多小時。”
“結果我家裡遭到了入室搶劫,他們把我的妻子跟孩子都殺死了。”
豪森用平靜的語調敘述著昨晚發生的事,毫無起伏,好像在講彆人的故事。
利亞姆感到震驚,甚至有些不可置信。
豪森一家很貧窮,是那種處於破產邊緣的家庭。但豪森·利特一家很有愛。利特夫人把家打理的格外溫馨,小利特也並不以貧窮而自卑,反而十分開朗。
利亞姆連忙喊來同事,帶著豪森進入分局,進行登記。
同時另有一隊警員乘警車前往案發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