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聲東擊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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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這麼做有什麼用呢?

伊恩把目光轉移到電視上。

此時已經是晚上八點過,正是晚間新聞的時間。伊恩的新聞被大肆報道,連他本人的信息都被扒了出來。

由於醫院裡有警察看守,從事發到現在伊恩還沒跟媒體接觸過,假消息便立刻滿天飛了。

這個說隻是輕傷,那個就說都中彈了,下一個直接就是搶救六個小時,再下下一個乾脆就是快不行了,已經咽氣了,已經被解剖了,已經火化了,已經埋起來了,已經升天了……

刨除這些假新聞不談,伊恩的第一次公眾亮相並不引人反感,相反,許多人對他產生了同情。

哈佛法學院畢業的高材生,放棄辣雞馬薩諸塞州的高薪工作(馬薩諸塞州跟紐約州互相看不順眼),毅然決然回到家鄉建設司法,組織專項小組著眼搶劫盜竊這類最被忽略又最關乎公眾生活體驗的案件……

他的履曆甚至都被扒了出來。

已經有人準備組織人手去市政府請願,要求把伊恩出事的那條路改名為‘伊恩·伯格路’了。

然而伊恩關注的重點不是這個,他在看媒體對NYPD的報道。

事發後NYPD立刻作出反應,調配大量人手對案件進行偵察,新聞裡說,據可靠消息稱,本案弗蘭克·雷根要求三天內偵破。

這必然會分散相當一部分NYPD的注意力。

更何況伊恩了解皮爾森的狀況,現在正是D.A辦事處與NYPD合作的關鍵以及脆弱之時,想來弗蘭克應該也有所了解。說不好皮爾森就會借題發揮。

為了確保合作順利進行下去,哪怕是做給皮爾森看,弗蘭克也勢必會擺出一副大查特查誓不罷休的架勢出來。

這是態度問題!

這會讓NYPD的注意力更傾斜於此案之上。

還有這新聞媒體。

伊恩不是妄自菲薄的人,可他也有自知之明。

出事的是助理檢察官,不是市議員,更不是市長!

更何況他隻是受傷,還沒死呢!

這種飆車戲碼紐約每天都有上演,根本並不稀奇。

可新聞卻在短短幾個小時內迅速發酵,被各媒體爭相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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