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八章 我犯了個錯誤續(1 / 2)

神工 任怨 3189 字 7個月前

第六百一十八章 我犯了個錯誤續

“繼續!”郭泰來的話,也讓孫將軍從興奮中平靜下來,仔細琢磨著郭泰來的話。

“比起其他的那些細長的霰彈槍,或者短管的霰彈槍來說,它太大太重了,攜帶起來十分不方便。”郭泰來也是後來才琢磨過來這個道理,之前隻想著射速快威力大了,沒想到正常的應用場景:“這麼大的彈鼓,一個人帶上兩三個,戰術背心就滿了,其他的物資還帶不帶了?”

彆看很多影視作品中以及遊戲中都有這貨的身影,但是,這和m200狙擊步槍其實都麵臨同樣的一個尷尬局麵,就是叫好的人多,購買的人少。其中一個原因就是這個。

霰彈槍的射程短,這是不爭的事實。而在戰場上,都到了可惜霰彈槍騎臉射擊的這個距離了,大把的能夠替代霰彈槍的武器。為什麼非要這一款呢?

“戰場上使用的場景非常少。”郭泰來有點意興闌珊的說道:“我能想到的最多的應用場景,就是在短距離的巷戰或者是特種突擊戰場上,用這玩意進行快速大範圍的火力覆蓋,或者在無法看清目標的情況下大範圍定點清除。其他的,或者在無人機上遠距離操控也行,畢竟後坐力小,使用起來比較舒服,但是真正的大範圍使用,還不適合。”

“所以你覺得設計了這款槍,有點失敗?”孫將軍臉色古怪的看著郭泰來問道。

“略有點!”郭泰來點了點頭。

“胖子!”孫將軍不知道自己該說什麼了,叫了一聲之後,忽的衝郭泰來大叫起來:“你都能想到這幾種應用場景了,還說應用場景少?你可著滿世界的看看,誰家的一把槍就能適應所有的戰場?特定的戰場有用,這就是最大的用處了啊!”

在一百米距離上,aa12可在4秒鐘內發射二十發霰彈,數百顆彈丸直接可以覆蓋一大片區域。這可比普通霰彈槍三四秒一發的射速要快了不知道多少倍,簡直就是短距離攻擊中的大殺器啊!胖子居然說造的太大不好攜帶所以設計比較失敗?

“如果老毛子在格羅尼茲巷戰的時候有這玩意,說不定都能減少一定比例的傷亡。”孫將軍接著說道:“真需要使用的時候,哪怕是隻有一種情況下能用,也總比沒武器用好吧?難道水下手槍的應用場景很多?因為應用場景少,所以就是失敗的產品?如果早有這把槍,當時突襲那個恐怖分子基地的時候,那個受傷的戰士進門就給敵人幾百顆殺傷霰彈彈丸,自己還會受傷嗎?”

“說的也是。”郭泰來的心情好了一點。拿出這東西來,郭泰來就怕變成一個雞肋的設計,戰士們用不上,光是看著性能好看,樣子貨。既然孫將軍說特定戰場能用,那就行。論起戰場經驗,孫將軍能碾壓一百個郭泰來。

“彈鼓太大不好攜帶,是個問題。”孫將軍並非沒有考慮郭泰來說的缺陷:“個人行軍帶著這個的確不方便。但是我們不能車載嗎?一定情況下,車子裡帶著彈鼓提供支援不行嗎?可要是真需要臨門一腳的時候,這玩意說不定就是能救一小隊戰士們性命的攻堅利器啊!敲門磚打完一扔,用另外的武器清理戰場,不行嗎?”

好吧,郭泰來承認,真的需要這種武器的時候,那的確是救命的好東西。之前郭泰來就是有些矯情了。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