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終於笑了,立刻掛斷電話朝印象酒店駛去。
然而到了後,令我大吃一驚的事情發生了,我與張先在椅子上麵對麵坐下,他對我說道:“剛才我衝動了,想了想,還是不砸了,這都到最後了,我就告訴她我是富二代吧,這表等會兒送給她。”
我差點沒被這個彎兒給弄的一頭撞死在牆上,直接啥話不說了,起身就走。我靠,我TM也是服了!真是一對狗男女!
“煞筆,先彆走,把西服脫下來,老子在這沒西服,你又不去相親,穿這麼支棱有毛用?”
我轉頭看煞筆似的看著他,我當然知道他要換上一身支棱的,然後開著寶馬訂束花去找王樂樂,我沉聲說:“她就是個拜金女,比路瑤還拜金,路瑤最起碼還知道回來看看我,勸勸我,她王樂樂呢?你自己不清醒嗎!?”
“衣服脫下來,我必須去。”
我強忍住憤怒問道:“你還真就非她不可了?”
“衣服脫下來,我張先非把這塊骨頭啃下來不可,不然我就不姓張!我操踏馬!”
時隔多日,我終於給自己點了一支煙抽上,狠狠抽了一口,過了很久才說道:“你在這等著,我去給你拿一套新的。”
我開車回到了沈晴雪的住處,進去她為我收拾的房間,把滿櫃子的支棱西服拍了個視頻給張先,問他看上哪套,張先很快選了一套,然後我驅車返回。
我覺得,沈晴雪肯定會同意的,畢竟張先也幫過她,送一套西服沒什麼,而且張先看上的是低檔次的。
抵達酒店,張先已經洗好澡了,然後用十分鐘換了裝備,把頭發梳的一絲不苟,整個人一瞬間風流瀟灑起來,之後意氣風發的自己去找王樂樂了,說不用我去了。
我還想蹭他一頓飯回回血呐,就這樣落空了。
儘管天已經黑透了,但我不想回去,一天下來我的心情就這樣複雜複雜再複雜著,簡直無語透頂,尤其張先這孫子一臉的舔狗樣,實在是讓我惡心至極,最後我還得給他弄一套西服,我TM真是欠他的!
手機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