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車水馬龍的繁華城市燈光迷人眼,愈加惹人沉醉。
喻霄到底是個宅男,經營不來酒吧,五年前接過酒吧管理權後不久,就被邢亦霄登堂入室,以老板娘的身份,將管理權大包大攬了過去。
刑偵支隊支隊長坐鎮,酒吧奢靡之氣全無,正經得喻霄想在包間裡背誦民法典。
玩樂之所搞成這樣,沒多久就隻有出賬沒入賬,虧得邢亦霄想得出來,自掏腰包咬著牙把酒吧苦苦支撐了起來。
喻霄坐享其成,數著錢由他鬨。
邢亦霄出錢出力,自然不會虧待自己,找著機會就要跟喻霄討親親抱抱。
一開始,他還會避著人。後來習慣了,他理所當然把自己當成喻霄男朋友,正經男朋友有名有分還藏藏躲躲做什麼?他又不是見不得人。
邢亦霄越想越覺得有道理,行為愈發猖狂。
習慣成自然的結果就是,這貨不僅不避人了,連場合都不顧。
喻霄麻木推開糊了自己一嘴口水的邢亦霄,僵硬轉身,麵對許久不見的沈修沅,一板一眼解釋:“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樣。”
沈修沅挑眉,喝酒不言語。
喻霄一臉“你愛信不信的表情”,堅持說:“他其實是想咬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