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男爵彆像一隻惡心的蟑螂那樣,躲在縫隙裡。有種給我出來。”林銳追了上來,儘管他的臉上有些發白,似乎還沒有從那一槍的衝擊之中恢複過來。
“我出來?這不可能。我記得你們之中有個俄羅斯娘們,槍法真不錯。現在這個娘們估計正在瞄著老子吧?想老子出來當靶子?去死吧。有種就自己衝過來!你們還在等什麼呢?老子就是案板上的肉,等著你們來剁呢!”紅男爵冷笑道。
瘋馬一咬牙,就要衝上去。林銳立刻伸手攔住他,“小心有詐。”
“他的狙擊槍不在身邊,隻有一把手槍而已。沒有多大威脅。”瘋馬低聲道。
“他遠不止這麼簡單。”林銳搖頭,低聲道,“他是我見過最危險的人。”他們正在端著槍瞄準聲音傳來的方向,紅男爵卻從另一側翻身躍出,手中的手槍連續射擊。
那是一把five-seven大威力手槍,使用ss190槍彈。槍口初速高達716s,可以輕易的穿透3a級防彈背心,甚至四級甚至於五級防護能力防彈背心。ss190的總能量與9毫米相若,但速度高一倍,後座力隻是9毫米的70,重量較9毫米輕,彈頭較尖、長。
如果林銳中的那一槍,不是已經穿透了一個人,減弱了速度之後又擊中在防彈衣上,很有可能現在都已經掛了。
林銳貓腰躲在一側,低聲喝道,“瘋馬,彆過去!”
但依然晚了一步,瘋馬還是中槍了,雖然不致命,但是子彈穿透了防彈衣,在他身體的肋部到腰際,留下來一條很長的一條傷口。瘋馬這個印第安人,這麼大的塊頭,依然承受不了這樣的打擊。他立刻倒下了,死死捂著腰間的傷口,鮮血不住從他的手指縫裡飆出來。
“娘的!掩護我!”林銳大吼一聲。王浩澤等人追過來,對著亂石堆一陣持續的火力輸出,壓製住了紅男爵。林銳冒險滾了過去,一把將受傷的瘋馬給拖回了安全處。
“瘋馬,你怎麼樣?”林銳吼道。
“沒事,應該沒有傷到內臟。這個該死的混蛋。”瘋馬喘息著,他的手上滿是鮮血。
“彆說話了。”林銳吼道,“這顆子彈差點就射穿你的腎,我說了彆逞英雄,要小心這個家夥。”
瘋馬喘息著道,“沒事,我受過比這更嚴重的傷勢。我自己可以處理,你們追上他,一定要乾掉這個混蛋。我們這次的任務就看能不能拿下他了。”
“老大,你們最好快點,我們這裡的壓力很大。這些秘社的混蛋正在瘋了一樣衝擊大門,我們快要守不住了。”耳機裡傳來了謝爾蓋的吼聲。
林銳一咬牙,抓起手裡的自動步槍轉身衝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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