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做人做到底,給老板娘指點迷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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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初九離開酒樓的時候,就很開心。

不是因為吃了老板娘的豆腐,而是因為淨收入一萬八千多。

僅是今兒個一天,差不多就是前幾天的收入總和了。

換以前,這一天就等於拚死拚活乾大半年了。

要是每天都這麼賺的話,不用一個多月,半個月就能把債全部還清!

咦,不對!

這裡麵還有李美琪的錢。

嚴初九大概算了下,她應該有五千多塊錢,加上汽車油費什麼的,這就給她轉了六千過去。

不過就算隻剩一萬二千,那也二十天左右就能無債一身輕了。

這一次,李美琪沒像之前那樣立即收款,甚至半天也沒反應。

嫌少嗎?

嚴初九掏出計算機認真又算了一遍。

她釣了有勉強四斤海鰻,挖了三網兜雀嘴藤壺,半網兜鵝頸藤壺,換算下來是五千五百塊錢左右。

用她的車,耗損不計,油費應該算一點。

幾十公裡來回,總共一百公裡左右,三百塊錢足夠了。

前後加起來差不多就是六千塊。

自己不止沒做中間商賺差價,還往裡貼多二百塊,給湊了個整呢!

應該是在忙,沒空看手機收款。

嚴初九沒再理會,上車開始回東灣村。

回去的半路上,他才有空琢磨剛才酒樓發生的碰瓷事件。

這擺明是一起有組織有預謀有計劃的犯罪行動。

小胡子和那女人就是為了訛詐海神酒樓的錢財,所以才演這麼一出。

不過,事情真的像表麵所看到的這麼簡單嗎?

嚴初九沒去打探過畢瑾的底細,也不知道她有多少個仇家,可是知道她最少有一個對手。

同行如敵國,海神酒樓對麵的海王酒樓就很有嫌疑。

保不齊這就是海王酒樓的老板找人來搞的畢瑾。

真要是那樣的話,嚴初九也能夠理解。

我這兒叫海王,你那叫海神,分明是要壓我一頭。

還硬開在我對麵,那就擺明搶生意,要跟我對著乾的意思。

既然如此,我不搞你搞誰?

甭說彆人,換嚴初九是海王酒樓的老板,也會想著整畢瑾,整不死就往死裡整的那種。

不過不管是不是,嚴初九都覺得不關自己的事。

不是她的老公,也不是警察,更不喜歡做古道熱腸的好男人。

他和畢瑾之間僅僅隻是金錢交易,完全沒有感情,沒必要為她操心。

再說了,他一個小小的海鮮搬運工,也摻和不了這樣的神仙打架!

不過想到畢瑾是自己的主顧,她要江山不倒,自己才能跟著好,有件事還是必須提醒她一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