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合同與收獲迷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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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看著坐在自己對麵的年輕人麵色平靜,有條不紊地翻閱自己手中的那份合同,心裡意外地產生出了幾分緊張。

合約內容他事先看過,絕對沒有任何坑人的陷阱,條件也相當優渥。

簽約費和年薪暫且不提,這份合同的年限甚至隻有兩年。

兩年期滿後,俱樂部擁有優先續約權,同價位合同優先在WE服役。

如果其他戰隊出了WE無法接受的高價,那他就可以直接走人,不需要付出任何代價,和某隊完全不同。

同時在直播合同,經濟合同上,分成比例也比市場價高出二十個百分點。

可以說,這是經理從業以來,看到過的最有誠意的一份合同!

然而偏偏是這份合同,楊明卻猶豫了。

為什麼?

是覺得還有哪些地方不滿嗎?

不,不應該有任何不滿的。

除非他不懂行。

但也不對啊。

這小子不是初入職業圈的新人,他都轉過七次俱樂部了,應該明白這合同裡每一個條款的誠意。

那為什麼……

楊明緩緩翻看手中的一疊紙張,心中微微歎息。

誠然,這份合同即便以他過來人的視角去看,也都是非常有誠意的。

三百萬的年薪雖然並不算特彆多,但以他目前的情況來看絕對是溢價拿錢!

其他條款也都很寬鬆,將來想離隊另投他處也好操作。

但唯有一條,楊明縱然百般心動,卻也不想在這份合同上簽下自己的名字。

“經理,首發場數這裡真的

不能再多加一點嗎?”

楊明眉頭微皺,指著其中一條詢問道。

那一條是關於首發場次的限製。

合約規定,楊明每賽季首發場次不得低於10場。

首發場次對於選手來說,不是約束,而是好處。

選手們的工資裡有相當一部分是跟比賽表現掛鉤的。

不上場打,自然是一分沒有。

對於楊明來說,首發場次則有著更為重要的意義。

他的係統想要觸發任務,獲得獎勵,就得多多上場打比賽。

這個其實才是他最為重視的點。

不說全年比賽一場不落,至少也得讓他出戰大半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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