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過》
原創抒情之作【二十】
我有罪,千不該萬不該來到這世上。我有錯,人不好命不好天天做著事。我分不清天的顏色,是蔚藍還是灰暗,因為天每時每刻都在發生著變化。我看不透世界的冷暖,自私的人類根本就不知道什麼是譴責。我摸不到命運的一絲軌跡,罪惡的土壤繁衍出的生命都不該抱有幻想,但是上天讓它存在那麼它就有存在的價值,為什麼沒有徹底的滅絕呢?這就是最好的理由。
做人的失敗不在於自身而是在日常生活中的點點滴滴,錯與對兩個相反的概念,卻相互糾纏在一起,這能說明什麼,又能證明什麼,其實做人本不應該分得太清,真真假假虛虛實實都隻不過是打破了人們內心中的那一種平衡,無論是創造還是毀滅,生命的精華隻是在發生與結束的過程當中,沒有多大的變化,都回到了生命最終的形態,創造人類的上帝和女媧難道他們就沒有錯嗎?如果人有錯的話,他們也逃不了乾係。"原本無心之事,又在寂寞無聊之時,又有誰曉得結局會是這樣,染上了塵埃,擁有了貪婪,我本不在意,卻被扯進這因果循環中,隻有感歎,世事無常,事事難料呀。”我想這是他們心中所想的。帶罪的枷鎖,又重又大的鐵鏈,牢牢的綁在自己的身上,這是在贖罪,肉體上的痛楚隻會讓人昏厥,可以暫時忘記那一點的痛,直到生命窒息才可以停止。精神上的懲罰上最為殘酷的,抽取自己不想刪除自己所有的,留下空白的記憶,灌入服從的宿命,那種撕心裂肺的痛,就好像千百世恍惚之間全都一天擁有了,一切又要重新開始,靈魂是麻木的,過程是驚心的,軀體是顫抖的,生命是卑微的,沒有什麼能替代這種罪過,隻要一入世,罪惡就纏身,一生一世,生生世世,都將接受這種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