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修文唇角的笑意微深,他看著總是微微垂眸顯得心不在焉的女子,他知道她是個很容易心軟的人,拒絕彆人的時候總是會覺得自己做錯了事。每挖掘出這個女孩的一點秘密,他就會覺得異常的興奮,就像是守著一處無人知曉的寶山,挖掘得越多越是讓人貪婪。
她不是最美的女孩,卻是於修文第一次遇見的——擁有死之美的女孩。
於修文瞳孔微深,濃稠的墨色在他的眼睛裡翻湧,比起一場毫無意義的戀愛,他更希望……
更希望什麼呢?
跟林夕走在一起,你永遠彆指望她能先你一步提出話題。但是如今林夕都已經是畢業生了,有些話再不說出口可能就來不及了,於是於修文順著宋雯方才的話題,略帶揶揄地笑道:“小夕剛才教訓小雯的話真是字字珠璣,不知道的還以為你已經千帆過儘了呢。雖然說謹慎一些都是好的,但是大學四年了,小夕就沒想過談個戀愛,找個人陪著你嗎?”
林夕並沒有意識到這個話題的曖昧性,於是便直白地道:“我自帶隔絕桃花的體製,也是沒辦法的事情,再說了,單身挺好的。”
於修文有些無奈地笑了,兩年了,不管他如何明示暗示,都被她用這種漫不經心的態度給打了回來。但是連他都覺得不可思議,這樣碰壁了整整兩年,他居然還沒能把她放下,真是不可思議。
這個女孩從來都不清楚她對自己有著怎樣致命的吸引力,她眸光總是淡淡的,自帶了一種與這個快節奏社會格格不入的孤清。或許是冷傲,或許是無所謂,那放在彆人身上隻顯得矯情做作的氣質,在她身上卻顯得那樣理所當然,高出了美感——當然,她長得實在清秀,也是原因之一。
即便如此,於修文也總覺得,林夕吸引他的永遠不是這具渲染了夜色般沉鬱的皮囊。
並不是很了解二次元世界有一種孤高的人類叫做“中二病”的於修文覺得這個姑娘真是神秘得令人心生向往,而且男人的劣性根發作,就是覺得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他在情場上向來無往不利,隻有他玩曖昧彆人傾慕他的份,哪有見過林夕這樣把他當空氣無視了兩年的人?好在這兩年來溫水煮青蛙也不是完全沒有效果的,至少他現在是最靠近她的男人不是嗎?她從不拒絕他的要求,應當也是心有好感了吧?
想到這裡,於修文璨然一笑,語調越發溫柔了起來:“怎麼會沒有桃花呢?隻怕愛慕你的人是愛在心頭口難開吧。”
一般來說被他這樣暗示,女孩多多少少也要想偏了,但是於修文遇上的偏偏是林夕這麼個毫不清純做作的姑娘。隻見她不耐煩似的揮了揮手,眸光微深地道:“學長怎麼跟宋雯一樣想東想西的?生活如此忙碌,人生才剛剛起步,我又不需要談戀愛來調節生活,如果談了自然也是奔著一輩子去的。我現在還不夠成熟,都還未能背負起自己的一生,又談何而來背負彆人的一輩子?”
於修文被噎了回來,但是又不知道如何反駁林夕的言語,隻能羞赧地笑道:“有個人為你遮風擋雨,護你一世無憂,也是幸福的啊。”
“如果有這種想法,那人生也就止步於此了。”林夕大義凜然,顯然十分有覺悟,“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打理好自己的人生本就是一種責任和義務。雖然每個人的活法都有所不同,但是將自己的立身之本托付給彆人本就是一種不明智的選擇。不管男女,生來都擁有自己的一輩子,托付給彆人的東西多了,自己擁有的就少了。而那個被你托付的人,甚至還未必能背負起你生命的重量呢。”
說到這裡林夕微微一頓,她似乎終於意識到自己身邊站著的不是好閨蜜宋雯,而是於她而言也就比“陌生人”好一點的外人,當下改口彌補道:“當然,一種米養百樣人,每個人的三觀和想法都是不同的,不能強迫彆人跟你同步,所以學長不必附和我,保留你自己的看法就好。”
於修文:“……”這怎麼保留自己的看法啊?!完全被洗腦了有木有!
於修文覺得自己也是瘋了,他一個潛意識裡有點大男子漢主義的性格,居然會覺得林夕說得挺有道理的?
不行了這姑娘有毒!
於修文看著不遠處嬉笑著跑過操場的兩個小孩,也不知道是哪位老師的孩子,便生硬地轉移了話題:“小孩子真可愛,小夕喜歡小孩嗎?”
“……不。”林夕想道自己做的噩夢,有些猶豫地道,“乖一點聽話一點的還好,太熊的話我會想掐死。”
於修文:“……”
#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如此清純毫不做作,跟外麵的妖豔賤貨一點也不一樣。#
#聊著聊著就把天給聊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