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她不會死了吧”耳邊傳來一個年輕女孩的聲音。
“誰讓你下手那麼重”一個蒼老的女人聲音傳來。
“誰讓她不給我東西,她都享受那麼多年了,讓她送我一雙小皮鞋都不願意”此時埋怨的聲音傳來。
“好了,好了,我們拿著東西快走吧,等會來人就不好解釋了”
耳邊傳來越來越遠的腳步聲。
“唔……”林婉覺得頭疼欲裂,但是怎麼都睜不開眼睛。
腦袋一昏又睡了過去。
這次林婉突然見到一個人,準確的來說是一個靈魂。
十五六歲的小姑娘,穿著布吉拉,腳上穿著一雙白皮鞋,看上去乖乖巧巧的。
“不好意思,把你拉來我的身體裡麵了”小姑娘十分抱歉的看著林婉。
“你是鬼嗎”林婉看著這種情形擰著眉淡定的問道。
“呃……”頓時對麵的人影頓了一下。
“爸爸讓我好好活著,可是爸爸也走了,我也不想活了,他們都欺負我,我想去找爸爸媽媽”對麵的小女孩喏喏的道。
“你的意思是你把我的靈魂拉到你的身體裡麵”林婉從她幾句話中提取到關鍵信息。
“是的,不過你是因為你的身體已經損毀,而你生存的意誌特彆頑強才被我呼喚過來的”對麵的女孩低著頭不好意思的說道。
“你真的不活了,要把身體讓給我”林婉總覺得欠了她一個天大的人情。
“你幫我完成爸爸的遺願,好好活著就好”女孩點頭鄭重的說道。
“如果可以的話,請你再幫我一個小小的忙”對麵的女孩伸出一個小拇指說道。
“你說吧”林婉不置可否的點了點頭。
隻要有要求,她就不覺得虧欠了,雖然一點小事換一具身體,這個便宜她占大了。
但是林婉是那種善良的人嗎,顯然不是。
她現在定性這件事為等價交換,小姑娘不想活了,她占用了她的身體,幫她完成她的遺願,皆大歡喜啊。
說完要求後,小姑娘消失了。
“唉……”林婉醒過來腦海裡麵多了小姑娘的記憶。
現在所處的年代是類似於華夏五十年代中期左右。
原本是西南邊陲林草村林大河家的第三個閨女,這具身體也是叫林婉,本來是叫林三丫。
十五年前她才剛出生,林老太看見是個女孩就想給她溺斃算了,是聽說村裡大地主家的獨苗林驚鴻夫妻一直想收養一個孩子,就抱去試試。
如果成了肯定會得一筆感謝費,如果不成就直接從地主家後麵上後山丟在山上就行。
林大海夫妻也是看到這胎又是女孩就滿臉失望,哪怕林老太說要溺斃她他們也是無動於衷。
還好大地主林驚鴻夫婦一看到她就很喜歡,當即決定收養她。
後來林驚鴻夫婦不知道是什麼原因捐贈了大半個身家後就帶著剛滿月的她出了國。
但是去的不是什麼發達國家,一個在大西洋邊風景如畫的島上。
小時候的原身過得很快活,父親儒雅隨和,母親溫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