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 世間還有法理(1 / 2)

朱橚和朱允炆的聯名推薦,對於朱允煐來說自然沒有什麼問題,他還算比較相信他的這兩個親人。大明朝的宗室當中有文采的不少,指望他們中進士可能有點難度,但是‘鑒賞能力’,實際上還是沒有太多需要擔心的地方。

至於說現在大明朝已經科舉製度開始完善,這個時候還需要征兆在野之人, 朱允煐也不覺得這是什麼問題。不存在什麼隻有亂世或者江山初定的時候才能這般,隻要有才華,朱允煐還算可以選擇特事特辦,絕對沒什麼問題。

特事特辦,隻要那個楊寓有才華,隻要楊寓可以編纂好《孝康大典》, 朱允煐也不介意給楊寓一個官職,這也是一個理所當然的事情。

在朝堂上, 再一次吵了起來,事情還是關於一些個吏治的事情。不少人也都覺得忽然間對於吏治的整頓再次嚴苛起來了,很多人自然也就產生了一些不太好的回憶。

在洪武皇帝時期,嚴厲的法律製度讓很多人都感覺到心驚膽戰,尤其是老朱曾經頒行了一整套法典,使之成為全帝國的法律準則。他有時用“誥”的形式來給法典做補充,有時又用“榜文”的形式來發布典型的案例。

其實這應該是一個好事情,《大誥》經曆了兩次編纂、修訂和擴充。在老朱退位前,曾經打算將《大誥》編纂修訂為《大明律》,隻不過那時候他在朱允煐的攛掇下想著退位的事情。

所以現在,朱允煐需要將《大明律》完善,這也是大明朝開始建設法製了。

這也是朱允煐覺得非常重要的事情,法製這東西看似是自古就有,但是也需要不斷的進步。

輕其輕罪,重其重罪。

這是老朱的想法,朱允煐也打算延續著。簡單的來說,輕其輕罪,重其重罪。

事關典禮及風俗教化等事, 定罪較輕;賊盜及有關帑項錢糧等事,定罪較重。

這可以讓百姓有著一個相對寬鬆的生活環境,但是事關安全等等問題,那就是需要有著嚴厲的震懾作用,維護社會的長治久安。

戰國之類的時候,實在是太久遠且不全麵。而漢至魏晉南北朝,是中國古代法律儒化時期,原本**裸地維護統治秩序和財產關係的法律條文,被注入了許多維護禮教觀念、等級秩序的新內容,體現在法律文本上的是增加了許多懲治乾犯名份、尊卑相侵的條款。

唐律看似不錯,但是把儒家禮教及倫理秩序提高到極其重要的位置,顯示了禮法並重的特點。

宋律刻板教條、元律更是沒有太多可以借鑒的理由。大明朝需要總結完善,要讓大明的百姓明白這個世道除了皇權之外,還有法理。

這也是老朱極其重視的理由,老朱在開國之初就非常重視法律建設。李善長、劉伯溫等人,也都是早就建議老朱建立起來完善的法製。

吸取前朝的一些經驗,最重要的是去完善、豐富,要成為一個真正的法製。

其實朱允煐也明白, 在這樣的封建王朝, 皇權會是法製的極大阻礙。但是沒辦法,法製必須要完善起來, 這也是他應該做的。

以唐律為藍本,按照老朱此前頒布的《大誥》為參考,要在經濟、軍事、行政、訴訟方麵的立法更為充。當然也需要考慮在形式上,結構更為合理,文字更為簡明。

朱允煐想要去完善《大明律》,但是這就讓不少文武大臣有那麼一些擔心和害怕了,他們甚至覺得這很有可能也就是大明朝的英示皇帝在大權在握、整肅朝堂後要開始考慮重新開始洪武皇帝時期的嚴刑峻法了。

對於不少人的擔心,朱允煐也是心裡有數的,畢竟他一開始就不是一些人心目中的理想儲君、皇帝。

對於儒家的打壓,對於文臣武將的一些壓製,這都算得上是有目共睹的事情。

雖說這個英示皇帝看似不如洪武皇帝嚴苛,隻是那都是因為在一些‘小事’上,這一位狠起來其實和洪武皇帝沒有區彆,甚至他的一些決策都是在挑戰文臣武將的底線。

將衍聖公的地位幾乎打回原形,讓工部學院這樣的一些‘奇葩’出現動搖了讀書人入朝為官的基本盤,對於很多文人的訴求也是置之不理,這能夠成為‘聖君’那才有鬼了。

更何況好戰,對於教化這樣的事情也不是特彆熱衷,對於傳統的儒法也是比較抵觸等等,文人們對於這個皇帝是真心不太喜歡。

洪武皇帝時期不敢想與士大夫共治天下,英示皇帝這邊呢,實際上也不要有著這樣的一些美好的想象,根本不現實的事情。

怒氣衝衝的朱允煐下朝了,但是轉瞬之間就變了臉色,他的怒氣好像也就是在朝堂上發出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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