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在犯下傷害罪後,又惡意逃避交警盤查,鬨市飆車,引發全城騷亂!”
“況且,在殺害孫喜財之前,他不顧江城看守所所長和管教多次勸說警告,依舊出手**!”
“此人主觀惡意極大,沒有絲毫悔改之心。所行所為全然為一己私心,再加上他犯下諸多罪過,還不足以判處葉城極刑嗎?”
“當然,不足以!”
這位檢察官話音一落,又一個法官站起了身。
“眾所周知,葉城立下的功勞之多,世所罕見!”
“依照刑法第78條規定,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第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葉城在盛鑫金店,阻止趙將驢等人****,避免了一場重大經濟損失,保護了幾十名被困人員!這是他立下的功勞之一!”
“第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葉城在第一次**被中止後,發現同監室嫌犯沈子虛,涉嫌七省****驚天大案,他親自參與審訊緝拿,成功解救
被困人質,這還不是他的功勞之一?”
“第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這一點想必我就不用多說!諸位應該都知道他參與了什麼樣的項目,讓中科院所有院士,心甘情願成為他的助手,這還不是他的功勞之一?”
“第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葉城在被鷹醬佛伯樂劫持期間,途徑龍緬雷區,為防止受害群眾被炸身亡,主動擔任尋路向導,救下數十名受害群眾,這還不算他的功勞之一?”
“第五: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葉城擒拿鷹醬佛伯樂喬治、程俊,成功帶回c17運輸機和主戰坦克!”
“這要是還不算有重大貢獻!那麼,我無話可說!”
說著,這位法官直接坐回原位。
現場,一片死寂!
有不知道葉老哥功績的人,聽著這位法官的話,震驚的張大了嘴。
更多知道葉老哥功績的人,依舊是一臉震撼。
娘咧!
刑法78條,一共規定有六條減刑的辦法。
葉城啊葉城!
你特娘一個人就占了五條啊!
也就最後一條。
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要不是時間不允許。
恐怕你還得裝一個**!
立下這麼多功勞,若還是不能被減刑?
天理不容!
所以,這位法官說完之後,全場陷入一片死寂。
半晌,愣是沒有一個人敢起身發言。
眾人又將目光看向總警署派來的專員。
哥們!
你們總警署也彆光喝茶水啊,站起來放個屁啊。
專員孫正義一臉媽賣批,渾身不自覺的抖了兩下。
靠!
看**啥!
讓我起來聲討葉城?
怎麼可能啊!
這位葉老哥,用最悲壯的手段,拿下我們單位一頭巨虎。
本身,就受到整個警界敬仰。
屬於唐警監的人,或者被孫喜財案牽涉的人,全部一網打儘。
我們總警署,怎麼可能要求判葉城**?
如今,檢察署這邊如此憤慨。
最大的原因,恐怕還是這場浩劫波及到了檢察署吧。
孫正義聽說,有不少檢察大佬,正在規定時間,待在規定的地方。
整個檢察署人心惶